Page 449 - 《鹿城年鉴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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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相关 系企业;5.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
(五)企业开展股份制改 业务流程,需咨询和代办的, 技改补贴优先考虑,并适当上浮
造的过程中,原划拨的土地使用 区金融办全程予以服务。原有 贴息比例。
权,在规划许可和不改变土地用 限责任公司转型升级为股份有 (十三)上述政策措施的支
途的前提下,以协议出让方式给 限公司后,工商鹿城分局应存 持对象仅限于2013年至2015年期
予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土地出让 留备份登记资料,积极与市工 间开展股份制改造工作或挂牌的
金按一类地区(滨江街道、南汇 商部门协调依据备份资料办理 企业(不包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
街道、五马街道、松台街道)每 相关证明的出具、档案查阅等 公司、 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
亩50万元收缴;二类地区(七都 业务。 司等金融、 类金融行业企业)。
街道、双屿街道)每亩40万元收 (九)非上市股份公司,通 (十四)本措施执行期间,
缴;三类地区(仰义街道、藤桥 过证券机构保荐,在股权营运中 中央、省或上级有关部门若出台
镇)每亩30万元收缴。 心挂牌,并发生实质性交易的, 更优惠股份制改造政策的,执行
(六)鹿城农商银行对于 由区财政给予交易企业20万元的 中央、省及上级有关部门政策。
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贷 奖励, 每年前6家挂牌交易企业 五、组织领导
款规模倾斜和贷款利率优惠, 再补助10万元(省政府奖励另 建立区企业股份制改造规范
创 新 还 款 方 式,拓宽担保范 计)。 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
围;对于拟股改的企业给予一定 (十)完成股份制改造规范 为组长,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的支持。企业在变更为股份有限 并在股权营运中心托管的企业, 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城管与
公司后,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开 优先列入上市后备企业名 单,进 执法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
户许可证、贷款卡变更的相关事 行重点培育和扶持,创造条件上 区国税局、地税鹿城分局、工商
项,主管部门应予以开辟“绿色 市;已进入上市实质性程序的企 鹿城分局、国土资源鹿城分局、
通道”。区金融办优先帮助股份 业,享受《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上 规划鹿城分局、房管鹿城分局等
制企业和启动股份制改造的企 市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11〕 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
业协调融资难问题。 20号)规定的各项鼓励政策;拟上 进全区企业股份制改造规范工
(七)企业注册资本为500万 市企业进场挂牌交易,具备条件的 作,确定企业 股 份制改 造规 范
元以上,且不存在股东以非货币 可缩短辅导期限。挂牌企业符合转 工作总体规划,协调有关各方
资本出资的,经审计后净资产不 板条件的,可根据证监会有关规 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协调解决
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该公司在 定申请转板。 股份制改造规范工作中遇到的重
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以原有资本 (十一)相关部门在同等条 大问题。
账面价值1∶1折股,在工商部门 件下,对试点企业优先安排和申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沟
注册登记时,可以审计值予以认 报专项资金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
可,不需进行评估。 等鼓励措施。 握企业股份制改造规范动态,加
(八)工商鹿城分局、国 (十二)在法律、法规及 强工作协同,协助解决企业股份
土资 源鹿 城分 局 、房管 鹿城 分 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股份制改造 制改造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
局、质监鹿城分局等部门应 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1.存在历 难。区有关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
当为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开辟 史违章的建筑,可以按照温鹿政 切实做好推荐、宣传工作,引导
“绿色通道”,给予政策倾 发〔2013〕93号文件补办相关手 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改制规范工
斜,优化程序审批,优先审核 续;2.优先安排企业发展用地; 作,在股权营运中心托管挂牌。
发证。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 3.企业负责人优先推荐为党代表、 六、其他事项
份有限公司的办理流程可由公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 (一)试点企业改制规范验
司所在地登记机关初审,工商 委等,鼓励其积极参政议政;4.优 收完成后 3 年内,如出现重大违法
鹿城分局要积极予以行政登记 先列入区四套班子和部门挂钩联 违规行为或经财务审计发现重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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