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1 - 《鹿城史志》二O二一·春夏(总第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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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探讨七则





                  浮  石















                                            一、现代书法精神



                      何谓现代书法精神?大抵是指现代书法的灵魂或价值何在吧!我们都
                  知道,中国书法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承载着传播中华文明、

                  教化世人并给人们带来美的享受等客观使命。所谓客观,即并非指书法一
                  出现,就具备这些作用。书法同语言一样,一直来主要的功能只是传递交
                  流信息,仅是一种载体。从远古、先秦直到唐代,很长的历史时期来,不

                  存在“书法家”之独立职称,文字只是官宦文人们公文或诗书传递的表达
                  形式。代代相传,其中的皎皎者才被后人尊称为书圣、书法家,成为一家
                  之专长,如王羲之、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张旭、怀素等等。有宋以后,

                  专门从事书法(或以书法为主业)的名人才多了起来,如米芾、赵孟頫、
                  郑板桥等,书法由实用走向了专门艺术。

                      现代书法理应继承先贤们这份宝贵的遗产,并将之发扬光大。但前些
                  年书法界也被铜臭污染了,只认方孔兄,不认“真善美”。更有甚者一些
                  文痞自以为会写几个字,就招摇过市,或胡乱涂抹,或追求怪异,或骗吃

                  骗喝,搞得书坛乌烟瘴气。这当然是背离了书法的宗旨。
                      有朋友把书法精神理解为仅在“手帐”上体现,这是片面的。其实书



                                                                                     苑 艺
                                                                                   兴 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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