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9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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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处:负责高校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指导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工作和



                                  党员教育工作;负责高校党员、党组织的有关管理工作;配合省委统战部做好高校统战工作。


                                          宣传教育处:负责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指导高校德育工作;负责高



                                  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指导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师生的思想政治



                                  工作,承担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高校保卫工作。


                                          人事处:负责教育系统、厅机关与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中小



                                  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协调并指导中小学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计划财务处:制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高等学校管理体制



                                  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制订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校的设置、撤


                                  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工作;指导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工作;负责省级(省统筹)教育经费的



                                  分配和教育基建、教育事业的统计工作。



                                          基础教育处:综合管理全省基础教育工作;指导、推动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扫


                                  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规划、组织中小学教材审定工



                                  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管理幼儿教育、残疾少年儿童


                                  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负



                                  责检查和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方针政策的实施、事业发展规划、教育质量评估以及教育教学改


                                  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等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



                                  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高等教育处: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负责检查和指导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实施、教学工



                                  作、教育质量评估以及教育教学改革;归口管理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学历证书工作,规划并指



                                  导教材建设、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配备、实验室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


                                  工作。



                                          高校科研师资处:统筹规划高等学校的科研工作,制定高校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高



                                  校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评奖、专利和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并指导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


                                  “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职称评审工作;协调并指导高校内部人



                                  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以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及质检


                                  机构的计量认证工作。



                                           师范教育处:负责各级各类师范院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业务管理以及中小学、



                                  幼儿园在职教师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2010年


                                  起,其职责调整为统筹管理全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归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订


                                  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及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大、中学



                                  生军训工作。



                                           学生管理处:负责高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及高校毕业生与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工作;指导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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