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2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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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1个月后,于九月给每府分别委派1员。佐治员驻府署办公,由府随时派往各县调查学



                                务,薪俸由府酌定。



                                          2.府劝学所


                                         辅佐地方行政机关,总汇地方学务的劝学所始设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但其时学



                                部所颁《奏定劝学所章程》尚无设立府劝学所的规定。宣统二年(1910年)十二月,学部公布


                                《改订劝学所章程》,始规定府也应设劝学所辅助长官办理学务,并规定未实行地方自治前,劝



                                学所可按照法令独立处理地方学务,府劝学所设劝学员长1人,按地方长官要求办理地方学


                                务;另设劝学员,接受地方官及劝学员长管理,按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府劝学所的职责为办



                                理本府官立学堂及其他学堂的设置,学堂办学经费、学额、学级、课时、建筑设备、管理等的稽



                                核,义务教育的劝导,私立学堂及改良私塾的审定等。金华等府随即遵章于府治设立劝学所。





                                          (二) 民国时期





                                          1.道尹公署教育科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厅州制,代之以道制,以道承省统县。浙江省设有钱塘、会稽、



                                金华、瓯海四道。各道设道尹公署,内设教育科。教育科成员有科长、科员、视学等,根据上级



                                制定和颁行的法规、规程和实施办法统管道领各县的教育,并予督察和指导。民国16年4


                                月,省临时政务委员会决议废道制,改为省、县两级制,撤销各道尹公署。道尹公署教育科也



                                 随之撤销。


                                          2.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教育科



                                         民国24年(1935年)8月,浙江省在省、县间设有9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2年12


                                月,又改为设11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各专员公署对所辖各县教育的管理有专设教育科的,



                                也有在其他科内设专人管理的。



                                          3.杭州 市教育局(科)


                                         民国16年(1927年),以杭县城区为基础设立杭州市。初时试行直辖市建制,政府机构



                                规模较大,本年6月成立的杭州市教育局,设有4科。11月,又由直辖市改为普通市,市教育



                                局随即改为市政府第三科。民国18年,又改称市政府教育科。科内分设3个股:第一股,办


                                理文牍、庶务、会计、经费等总务事项;第二股,督促学校教育事项;第三股,管理社会教育事



                                项。民国35年3月,撤销杭州市政府教育科,复改为杭州市教育局。局内设有3个科:第一


                                科掌理国民教育筹办,学校的视察和指导,私立学校的立案、指导、奖励及取缔,国民学校教职



                                员的进修,改良私塾,其他国民教育事项;第二科掌理民众学校、补习学校的计划实施与指导,



                                公共娱乐的提倡、指导及取缔,民众教育馆及儿童游戏场事项,通俗讲演,全市茶园改良,其他


                                 民众教育事项;第三科掌理编制经费及预算,校舍修建及校具制备,筹划教育基金以及不属于



                                其他各科的事项。



                                          4.浙东 (四明)行政公署文教处(科)


                                          民国32年(1943年)7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四明山抗日民主根据地建立慈(溪)镇



                                 (海)姚(余姚)抗建工作推进会,该会设有文教科,直接管理根据地内的文化教育工作,科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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