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1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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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资料来源:据浙江省教育厅所存干部档案资料。
二、市(地区)级教育行政机构
(一)清末时期
1.府学务公所
光绪末年,全省各府的教育行政机构逐步建立。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10月,温处(道)
学务分处成立,公推孙诒让为总理。翌年改称温处劝学公所,光绪三十三年春又改称温处学
务总汇处,管辖温、处两府16县的学务,内设文牍、管理、调查、编检、评议5个部。经常性工
作为:厘定中小学章程及编辑教科书;整顿各属已办中小学堂,对其未办者亟筹推广;筹划本
处及各学堂筹款方针和常年经费;筹设两级师范学堂。光绪三十二年二月,绍兴府山会学务
公所创立于府城大善寺,设议长、总理各1人,议员20人,纠察员2人。四月,扩大为绍兴府
属八县学务公所,设评议、执行、纠察3个部。评议部由议员48人组成,执行部由蔡元培任总
理,纠察部由王佐任部长。光绪三十四年六月,浙江省提学使司认为各府、州、县办理学务不
周全,决定仿照安徽、湖北等省办法,添设各府学务佐治员。提学使司选择人员在省学务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