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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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教育局直属单位,编制25人。
7.浙江省教 育厅(2)
1980年5月,省委批准省教育局复称省教育厅,肖文任厅长,另任命副厅长3人。厅机关
干部84人,厅机关办公地址仍在杭州市板桥路。
1981年9月,省委批准建立省高等教育局,主管全省的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原由省教育
厅领导和管理的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不含中等师范教育)均划归省高教局管理。钟儒任
局长,另设副局长3人。局机关编制60人,设有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教育处、中专
处、学生处。与省教育厅同院办公。
1983年1月,省委批准省教育厅与省高教局合并,仍称教育厅,钟儒任厅长,另设副厅长
3人,核定编制129人。厅机关设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高等教育处、中学教育处、初
等教育处、师范教育处、职业技术教育处、成人教育处、学生管理处、外事处、生产设备供应处
(与省教学仪器公司一套班子)12个处室以及中共纪律检查组、中共机关委员会。厅机关办
公地址仍在杭州市板桥路。直属处级事业单位有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浙江教育编辑部、省教学仪器公司、杭州外国语学校、浙江幼儿
师范学校。1984年6月,省政府批准建立省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与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办公室合署办公。同时批准建立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均为省教育厅直属处级
事业单位。同月,省政府通知撤销省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此项工作改由省教育厅负责。省
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工作也由省教育厅负责,保留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牌子,免去兼
职成员在委员会的职务。8月,省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省教育厅机构增设省教育规划办公
室,核定事业编制5人。同月,又增设政策研究室,原有的初等教育处与中学教育处则合并为
普通教育处。
8.浙江省教育委员会
1985年9月,省政府决定撤销省教育厅,设立省教育委员会。由副省长李德葆兼任省教
委主任,另设副主任4人(1987年3月增至7人),专职委员和兼职委员6人。核定省教委行
政编制137人,事业编制8人。委机关设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高等教育处、普通教育
处、师范教育处、职业技术教育处、成人教育处、学生管理处、外事处、体育卫生军训处共11个
处室以及中共省教委机关纪律检查组、中共省教委机关委员会。1986年5月,省政府批复同
意将省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并人省教委。6月,省教委建立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有关教师
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11月,撤销成人教育处,建立成人教育办公室。次年4月,又增设学
校政治教育处,5月,增设审计组。1988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任命邵宗杰为省教委主任,设
副主任5人。9月,撤销省教委学校政治教育处,有关工作归入高等教育处;撤销职称改革办
公室,有关工作归入人事处;撤销教育规划研究室(原教育规划办公室),有关工作归入计划财
务处。增设督导处、监察室(与中共省教委机关纪律检查组一套班子);审计组改称审计处;增
加挂靠单位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普教处合署办公)。至此,省教委机关共设有
14个处室(后又增设高教二处,职能处室增至15个)。各处室的职责分别为:
办公室:负责委党组、行政的日常事务以及综合、协调工作;委机关的文书、档案、信访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