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2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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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20世纪50—70年代



                                          1949年下半年,全省共有高等学校教职工0.14万人(内专任教师0.05万人)。1952—


                                 1955年,经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教职工数增至0.24万人(内专任教师0.10万人)。1956


                                年,杭州、宁波、温州3市均新办1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遂使教职工数增至0.37万人(内专



                                任教师0.18万人)。1958年,随“大跃进”运动兴起,教职工队伍迅速扩大,1960年曾增加到



                                 1.02万人(内专任教师0.49万人)。1961年开始对教育事业进行调整,国家规定高等学校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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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教师数与学生数的比例大体为1∶.5至1∶,全省高等学校教职工队伍渐趋稳定。1965
                                年,教职工已调整至0.74万人(内专任教师0.35万人)。1966—971年,又出现起伏,省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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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学校或被撤销停办,或被调整合并,或被改办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有被下放劳动的,也



                                有转行流散至其他部门工作的,队伍人数时有增减,大体保持在0.75万人左右。1972年起,



                                部分高等学校重新恢复办学,教职工人数又有增加。至1976年,全省11所高等学校,计有教


                                职工0.94万人(内专任教师0.41万人)。此外,自1971年起,全省高等学校均有工农兵兼职



                                教师派入,1971年时计179人,1976年时尚有29人。



                                         按教育部于1950年8月颁布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规定,大学及专门学院的教师仍沿


                                用和保留原来的职务名称,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4级。但20世纪50—0年代,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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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教师职称晋级工作进展缓慢,随新教师不断增加,具有讲师以上职称者的比例较之1949



                                年(占64.7%)反而逐年下降。1952年为55.7%,1953年为51.3%,1956年则为47.3%。


                                 1960年,全省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具讲师以上职称者仅占12.3%。1966—1976年10年间,



                                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停止执行,1978年后开始逐步恢复。1979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



                                 中,具教授职称者占1.74%,具副教授职称者占4.11%;具讲师职称者占38.62%;具助教职


                                称者占32.02% ;无职称者占23.51%。



                                          2.20世纪80年代


                                         浙江省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大发展,至1989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增至37所,教职工数



                                也增至2.68万人,为1965年的3.6倍、1949年的19.1倍;其中专任教师增至1.16万人,为



                                 1965年的3.3倍,1949年的23.2倍。其间,各高等学校教师增补来源除遴选优秀本科毕业


                                生外,也陆续选拔了一批业务能力较强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中等学校教师到高校任教,同



                                 时也由外省引入一批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因“文化大革命”而导致的高等院校



                                教师学历层次参差不齐、总体下降问题得以拨乱反正(见表76-4-1-10)。1986年后,浙江省全


                                面实施国家教委制订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及教



                                师职务晋升工作随即转入经常化(见表76-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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