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6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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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后,扫盲教师队伍渐次发展为以具有中师或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者为主。





                                          (二)成人高小班教师





                                          成人高小班的教学也主要依靠兼任教师。民国时期举办的各类高小程度成人补习学校,



                                大多聘请社会知识分子兼任教员;国民学校内民众教育部的教学工作,则由小学教员兼任;各


                                地民众学校也配有少量专职教师,其任职按小学教员资格办理,一般均具有高中或初中文化



                                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浙江各地即招收部分社会失业知识分子,经短期政治教育和业



                                务培训后,充任各类工农业余学校的教师。但对农民业余高小班除已达到一定规模并能坚持



                                正规学习者予以酌设专任教师外,一般均以“以民教民”为原则。1952年,省文教厅提出各类


                                工农业余学校教师的配备标准,工人、农民、市民业余学校,每100名学员配专职教师1人,兼



                                职或群众教师2~5人。1953—1954年,省教育厅又规定,工农业余小学专职教师的配备标



                                准改为1∶150。1956年,全省农民业余学校有专职教师44人,兼职教师6.52万人;职工业


                                余学校有专职教师0.1万人,兼职教师0.47万人;市民业余学校有专职教师0.02万人,兼职



                                教师0.53万人。1960年,省教育厅又提出,各级机关学校教师的配备也应以兼职为主,其中


                                业余小学班专职教师的配备标准为每150~200名学员配1名专职教师。1961年12月,全省



                                各种业余高小班专职教师共0.10万人,其中厂矿企业业余学校0.07万人,农民业余学校



                                0.02万人,机关团体和市民业余学校0.01万人。1962年,教师队伍经整顿后,各种业余高小


                                班计有专职教师0.04万人,兼职教师0.36万人。1963年6月,按国家劳动部、教育部、全国



                                 总工会三部门联合通知规定,职工业余学校以专职教师作为教学骨干,在办学单位企业职工


                                 总数3‰的范围内配备,实行就地取材,从办学单位的干部、工人中选拔培养,并从中等学校



                                毕业生中适当分配补充一部分,同时充分使用兼职教师。1966年后,全省各类业余学校普遍



                                停办。直至1973年,农民业余学校才渐次恢复。1976年,全省成人高小班共有专任教师



                                0.03万人,兼任教师0.71万人。1980年后,职工、干部、市民等业余学校先后恢复。1981


                                年,全省成人业余学校高小班计有专任教师0.08万人,兼任教师0.42万人;1985年,有专任



                                教师0.05万人,兼任教师0.8万人;1989年,有专任教师0.02万人,兼任教师0.55万人。


                                          20世纪90年代,全省成人高小学校数虽年有变动,但一般均在近600所至900余所间,



                                高小班专任教师除少数年份外均在200人左右,并另有1000至3000余名兼任教师任教。


                                2000年后,随城乡群众文化程度普遍提高,各类成人高小班日显式微。2000年,全省尚有成



                                人高小635所,有高小班专任教师532人,另有外聘兼任教师1876人。至2005年,成人高小



                                则已减至136所,高小班专任教师减至130人,外聘兼任教师也减至618人。至2010年,成



                                人高小更减至12所,高小班专任教师则仅有35人,外聘兼任教师也仅19人(见表76-4-1-


                                 13)。


                                         对成人业余学校高小班专职教师的学历要求与普通小学教师相近,一般须有高中毕业以



                                上文化程度。但在长时期内,则一直以初中毕业文化程度者为教师主体,即便是师资条件较



                                优的职工业余学校也仅有半数左右教师达到规定学历要求。20世纪90年代起,情况有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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