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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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1995年后,专任教师的学历情况基本与普通小学教师相近。





                                           (三)成人中等学校教师





                                          民国时期,中等程度的成人学校极少。民国18年(1929年),全省中等职业补习学校的



                                  教师为0.02万人;民国24—8年均不足0.01万人。其时规定:普通补习学校之教员须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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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级正式学校教员之资格;职业补习学校之教员,须为高级职业学校专科或专门学校毕业且



                                  有1年以上之职业经验者,或具有专门技能之技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成人中等学校开始有较快发展。1953年,省教育厅规定,职工



                                  业余初中每100名学员可配专职教师1名,1957年又改为每70名学员可配专职教师1名。



                                  1960年,省委宣传部、组织部和省教育厅重新规定,工农业余初中每100至150名学员配1名


                                  专职教师,工农业余高中每70至100名学员配1名专职教师。1961年,全省业余初中、初师、



                                  初技校(班)的专职教师共0.14万人,业余高中、中师、中技校(班)的专职教师共0.04万人。



                                  1962年,教育事业调整后,全省业余中等学校共有专职教师0.07万人,兼职教师0.20万人。


                                  1964年4月后,根据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同制订的《关于职工业余学校教师工作的若干规



                                  定(试行草案)》,对职工业余学校教师采取就地取材与国家分配相结合的方针,除分配一部分


                                  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外,主要在企业的干部、工人中选拔培养。1970—979年间,全省各地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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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办起一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五七大学和五七学校,此类学校均属成人中等学校。其专职



                                  教师,1970年计有0.04万人,1975年计有0.09万人,1976年曾增至0.16万人,1979年又减


                                  少至0.02万人(另有兼任教师0.02万人)。198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



                                  育工作的决定》提出,要选调能胜任教学的职工和技术人员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按职工总数


                                  3‰~5‰的比例(不包括职工高等学校教师)配备教师。1982年,全省工农中等技术学校和



                                  工农业余中学专任教师合计0.03万人,兼任教师合计0.5万人。1983年,省教育厅规定,职



                                  工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与学员的比例,全脱产学习的按1∶12配备,业余学习的也须配备


                                  一定数量专职教师。1985年,全省成人中学和成人中专学校专任教师合计0.29万人,兼任



                                  教师合计0.99万人。1987年,国家教委规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的编制为:全脱产



                                  学习的,专任教师与学员比例为1∶15左右;业余学习的,专任教师与学员比例为1∶30左


                                  右;函授学习的,专任教师与学员比例为1∶5左右;广播电视中专按各个专业班配备一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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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专任教师。由此,专任教师数量又有所增加。1989年,全省成人中学和成人中专学校专任



                                  教师合计0.51万人。20世纪90年代初,各类成入中等学校办学规模有所减缩,专任教师数


                                  也降至0.24万人左右。此后,又基本稳定在0.3万~0.4万人左右。2008年后,随城乡群众



                                  文化程度普遍提高,以及成人自学考试制度的广泛推行,各类成人中等学校及其专任教师数



                                  渐次减少。2008年专任教师人数已减至0.3万人以下,2010年更减至0.24万人(见表76-4-


                                  1-13)。


                                           成人中等学校专任教师的任职条件大致与全日制中等学校相类似。其实际学历状况则



                                  低于中学专任教师队伍。1956年,全省干部业余文化学校(机关学校)677名专任教师中,具



                                  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6.3%,高中文化程度的占50.8%,初中和初师文化程度的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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