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6-6-1-5 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小学)教学用房配置标准 单位:平方米 资料来源:据《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办法》(试行)(省教育厅2003年9月2日颁发)。 说明:(1)专用教室,包括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地理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 劳动教室等。(2)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 表76-6-1-6 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小学)办公和生活服务用房配置标准 单位: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