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9 - 洞头县志(199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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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编 综合管理
第二章 财政 税收
第三节税收
元 / 吨的资源税 。
一 、 工商税制改革 截至 2005 年底 , 洞头县实际征收的工商税
有增值税 、 营业税 、 企业所得税 、 外商投资企业所
1993 年之前 , 国家完成了两个利改税和工商 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消费税 、 资源税 、 土地使用税 、
税制的全面改革 。 一方面基本理顺了国家与企 城建税 、 土地增值税 、 车船使用税 、 房产税 、 印花
业的利润分配关系 , 用法律的形式将国家与企业 税 、 车辆购置税共 14 个税种 。 1994 年新税制改
的分配关系固定下来 , 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 , 增 革以后 , 实施了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 , 从税种
强了企业活力 , 使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 另一方面 角度划分为中央税 、 中央地方共享税 、 地方税三
确定了以流转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 , 其他各税相 大类 , 税务机构分设为国税和地税两套机构 , 按
应配合的复合税制新体系 。 税种划分征管权限 , 其中 : 增值税为中央地方共
1994 年 , 国家实施了新税制改革 。 其主要内 享税 , 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 , 中央与地方按 75%
容 : 一是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 , 采用 33% 的比例 与 25% 的比例分成 ; 营业税为地方税 , 由地税部
税率 , 取消国有企业调节税和向国营企业征收的 门负责征管 , 其收入归地方政府 ; 1991 — 1993 年 ,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 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除利息税外 ), 全部由
金 ; 二是把原个人所得税 、 个人收入调节税 、 城乡 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 其收入归地方政府 ; 自 1994
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统一为个人所得税 ; 三是改 年始 , 国家对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实施了改
革旧流转税制 。 新流转税制由增值税 、 消费税 、 革 , 把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变为中央地方共
营业税组成 , 在工业生产领域和批发零售商业普 享税 , 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为 50% 与 50% ,
遍征收增值税 ; 对特定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 对不 2003 年开始调整为 60% 与 40% , 并规定在 2002
实行增值税的劳务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 四 年 1 月 1 日以前开办的企业 , 企业所得税由地税
是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 , 将盐税并入资源税 ; 五 部门负责征收 , 2002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办企业的
是开征土地增值税 , 用于调节房地产交易中的过 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 ; 利息税 ( 个人
高利润 ; 六是拟开征证券交易税 、 遗产赠与税 ; 七 所得税 )、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 、 消费税 、 车辆购
是调整城乡维护建设税 、 土地使用税 , 取消集市 置税 , 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 ; 资源税 、 土地增值
交易税 、 牲畜交易税 、 燃油特别税 、 奖金税和工资 税 、 城建税 、 印花税 、 车辆调节税 、 房产税 、 土地增
调节税 , 下放屠宰税 、 宴席税给地方 。 值税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 2005 年 , 国税 、 地税
1999 年 , 对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开始 部门共组织征收税收收入 16249 万元 , 是 1990 年
征收 20% 的个人所得税 。 的 9.4 倍 。
2001 年 , 开始对新购车辆按车辆交易价格征
收 10% 的车辆购置税 。 二 、 农业税收
2003 年 , 开始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 , 按
0.5% 实行预征率制度 , 当年共征收土地增值税 【 农业税 】 2004 年开始 , 通过土地变动 、 灾
3.2 万元 。 情减免等手段基本核减全县农业税 。
2005 年 , 对建筑用石 、 沙子开始征收 0.5 【 农业特产税 】 1996 年 , 开始对海洋捕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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