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0 - 洞头县志(199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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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       县志                                                                                                                                                                                            第一编 建制区划

             DONGTOU XIANZHI                                                                                                                                                                                            第一章    建制沿革

                  水产养殖全面征收农业特产税 , 当年共征收农业 后来因税源萎缩 , 收入逐年减少 , 到 2005 年 , 耕
                  特产税 395.11 万元 , 是 1990 年的 105 倍 。 同年 , 地占用税收入只有 5 万元左右 , 只相当于 1990 年
                  停征了渔业税 。 2002 年开始停止征收农业特产 的征收数 。
                  税 , 省财政以 2000 年的收入数为基数 , 以转移支
                  付的形式 , 对本县停征损失进行补助 , 2003 —                         三 、 规费征管

                  2005 年每年取得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 314 万元 。
                      【 契税 】   从 1997 年 10 月 1 日开始 , 根据国               县地税部门除了正常的税收征收和管理外 ,
                  家政策调整 , 契税税率由 6% 降为 3% ; 1999 年 , 还负责文化事业费 、 水利建设资金 、 养老保险基
                  为激活房地产二级市场 , 对二手房交易行为实行 金 、 城市教育费附加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医疗保险
                  1.5% 的契税优惠政策 。 2003 年 , 受洞头县房地 基金 、 残疾人就业保险金 、 工伤保险金 、 失业保险

                  产开发市场的影响 , 当年契税收入超过千万元 , 金 、 生育保险金等各项规费和基金的征收工作 ,
                  达到 1033 万元 , 是 1990 年的 108 倍 。                  2005 年 , 各项规费 、 基金收入达到 3404 万元 , 占
                      【 耕地占用税 】   2001 年本县耕地占用税收 当年地税整个收入的 27.2% 。
                  入 20.64 万元 , 创历史纪录 , 是 1990 年的 5 倍多 。


                                      第四节财税和国有资产管理





                                                                  收征管改革 , 撤销了原来的直属所 、 北岙所 、 北岙

                      一 、 机构改革                                    二所 、 洞头所 、 沿海税务检查站 , 成立征管分局 ,
                                                                  并设立办税服务大厅 , 实行集中办税 。
                      1994 年 9 月以前 , 县财政局和县税务局合署                      2000 年 8 月 , 在全市率先成立洞头县机关事
                  办公 ,“ 一套人马 、 两块牌子 ”。                            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 为隶属县财政局的一个全
                      1994 年 9 月 , 国税地税分设 , 成立了洞头县 额拨款事业单位 。
                  国家税务局和洞头县地方税务局 , 同时撤销县税                             2002 年 , 撤销洞头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 成立

                  务局 。 国税局实行上级国税部门垂直领导 , 地税 洞头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下设办公室 , 设在
                  局实行上级地税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体制 。 县财政局 。
                      1997 年 8 月底 , 税务机构进一步分设 , 国税
                  局单独行使职能 , 地税局仍与财政局合署办公 。                            二 、 财政管理

                      1998 年 1 月 , 成立了洞头县国有资产管理
                  局 , 与县财政局合署办公 。                                     ( 一 ) 预算管理
                      1998 年 1 月 , 组建地方税务局稽查大队 ( 稽                    1991 年 , 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实行 “ 核定数
                  查分局 )。 10 月 , 成立稽查局 。 1999 年 10 月 , 成 额 、 单位包干 、 量财办事 、 落实责任 、 超支不补 、 节
                  立县公安局驻地方税务局联络室和税收违法案 约留用 ” 的大包干管理制度 。 此外 , 还确定了单

                  件举报中心 。                                         位公用经费定额 、 计划内车船使用定额 , 对会议
                      1998 年 2 月 , 设立洞头县第一税务师事 费 、 购置费 、 修缮费实行 “ 专项下达指标 、 落实单
                  务所 。                                            位责任 、 跟踪反馈检查 ” 制度 , 对专项资金实行专
                      1998 年 6 月 , 洞头县地方税务局全面实施税 项监督检查 ,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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