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2 - 《绍兴县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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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节   信       局




           民信始自清道光五年(1825),由上海正大、福润两民信局来绍设分局,至民国十六年
          (927)城内有民信局8家,柯桥7家,佣工44人(其中柯桥7人)。信局之间,无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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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彼此协作互助,交换互寄,按年结算帐目,互报存欠,如数找解。
           后随邮政事业发展,至二十三年(1934),仅存正和信局。翌年1月28日政府勒令停
         业。






                                第 二 章   邮         政








             光绪二十六年(1900),大清邮政绍
         兴府内地局设立。二十九年,柯桥始有代
         办邮政铺商。民国三年(1914) ,全国邮政
         区域按行政省划分,设一、二、三等邮政
         局,绍兴为二等局。八年4月升一等乙级
                                                                                      民
         局。二十九年10月25日,日军一度侵占                                                          国
                                                                                      十
         县城,邮局撤至谢墅,29日回城,恢复邮                                                          九
                                                                                      年
         务。次年4月17日,绍兴被日军占领,邮                                                          上
                                                                                      大
         局停业,至6月16日复业。三十六年,绍                                                          路
         兴局下辖支局1,代办所73,信柜62。三                                                         绍
                                                                                      兴
         十八年春,有绍兴、柯桥、安昌、东关4                                                           一
                                                                                      等
         局,直隶省局。5月,绍兴市军事管制委                                                           邮
                                                                                      局
         员会派军事代表进驻绍兴邮局。6月,浙
         江邮政管理局奉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
         区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命令,实行全
         省境内邮局系统接管,并恢复统一管理
         全省业务、人事及经济,并派4名军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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