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5 - 《绍兴县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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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简介










































           与此同时,东浦、马山、皋埠、福全、安昌、平水、王坛、马鞍、斗门、钱清、陶堰、杨汛桥、
        齐贤等13镇也相继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其中甲级11家、乙级2家。
          至1993年底,据17家(不含乡镇办)企业统计,在柯桥、鉴湖、皋埠等镇,已开发土地
        面 积 49.71公 顷 , 商 品 房 建 筑 面 积 44.33万 平 方 米 , 投 资 2.8亿 元 , 已 竣 工 面 积 27.48万
        平方米(含统代建面积4.49万平方米),价值2.05亿元,其中住宅2741套,面积21.8万
        平 方 米 , 价 值 1.89亿 元 。 实 际 销 售 商 品 房 面 积 13.03万 平 方 米 , 其 中 住 宅 12.69万 平 方
        米;收入1.25亿元,其中住宅1.18亿元。
           1985~993年 , 属 县 房 管 部 门 销 售 商 品 房 5.23万 平 方 米 , 回 收 资 金 2697万 元 , 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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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购房535户,计3.51万平方米;单位购房173户,计1.72万平方米。
            房 产 交 易
          古代 古代房产交易以土地制度为中心,夏、商、周三代,王拥有全国土地所有权。西
        周中叶后,领主有土地所有权,并有转移手续和契证。秦朝,已有土地房屋买卖,并须于成
        交3日内立契,逾期买者笞三十,卖者减一等。立契后,3日内发现标的物有瑕疵,准撤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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