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7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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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土地管理
用地 37.33 公顷,比原用地减少 25.7%。2011 年,又有一批企业签约。通过印染企业集聚,把原有企
业用地收回后又按照规划要求再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这样绍兴县在不新增建设用地的前提下
为城市建设与发展腾出用地 733.33 公顷。
以经济手段为杠杆,政策引导促节地。为有效防止因拿地成本过低而出现“多占少用”“低效利
用”等粗放用地行为,绍兴县着力强化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市场调控,全面招拍挂。全县所有经
营性、工业性用地全部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让市场定用地单位、定发展项目、定土地价值。根据
市场动向,自 2006 年以来连续四年调高全县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年递增幅度达 11.7%,高于国家
和省定标准。2011 年初绍兴县又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的若干意见》,明确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全县工业用地原则上一律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二是强
化税收杠杆,提高使用税。通过“提标准、稳基数、重激励”的办法,适时提高土地使用税标准。绍兴
县土地使用税标准逐年提高,从 2007 年平均 4.7 元 / 平方米提高到 2013 年平均 7.3 元 / 平方米,增
幅达55%,倒逼企业减少粗放用地。为激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加大奖励力度,2010年起对亩均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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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均产值和亩均销售均达到县统一标准或超 10%、0%、0% 的工业企业及商贸三产企业,在实缴土
地使用税中因税额标准提高而增加的使用税县留成部分,分别按 30%、0%、0%、0% 奖给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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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街,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三是强化合同约束,严把复核关。规定新投产工业项目投入产出
比在正常投产后第一个年度应达到 1 1 以上,否则核减用地面积或限期追加投资。2009 年验收合
格项目 171 个,投入产出比为 1 2.4。坚决执行上级有关容积率改变及土地性质调整的规定,对改变
用途或超容积率等建设行为依法严格进行土地资产处置,及时追缴土地出让金,008 年后先后对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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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项目用地进行依法处置,追缴出让金 4 亿元。
以减少闲置为重点,盘活存量变增量。绍兴县加大闲置土地盘活力度,让“存量”变“增量”。
一是强化“保证金”制,合理设置开竣工保证金,严格落实项目工期管理,将项目开竣工进度直接与
保证金返还挂钩,未按期开竣工的相应扣减保证金。二是强化“三挂钩”制,存量土地盘活情况分别
与镇街新增用地指标分配挂钩、与企业参拍经营性用地资格挂钩、与企业新增用地工业项目落户申
请挂钩,盘活越多激励越多。三是强化跟踪督查制,组建县节地节能减排指导组,对各镇街、开发区
节约集约作地情况进行实时督查,促使企业加快用地。四是强化媒体公告制,适时在媒体上曝光公
告一些亩产税收较低、长期闲置土地的企业,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强化综合奖惩制,每季度对企业
亩均税收、亩均销售的进行排名公示,排名情况与年度各项优惠激励政策直接挂钩;依法处置闲置
土地,做到该征的土地闲置费及时足额收取,该收回的闲置土地国有建设使用权依法无偿收回,仅
2009 年就收取土地闲置费 1937 万元,依法收回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 93 公顷,使存量土地及时得到
盘活利用。
以提高效益为目标,强化监管拓空间。在具体建设中,绍兴县坚持多条腿走路,提高土地利用
效益。一是“节流”与“挖潜”两手抓。“节流”就是严把项目准入关,006 年开始实行工业项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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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预申请制,对有意落户的用地项目实行全县集体会审,凡投资强度达不到 240 万 / 亩、容积率达不
到 1.1 以上的坚决“一票否决”,源头上杜绝那些高能耗、高用地、低产出的“二高一低”项目落户。
如通过县会审的浙江金鑫化纤项目每亩投资强度高达 644 万元。“挖潜”就是严把技改指标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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