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5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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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环境保护



                 被规范控制,粉煤灰、炉渣等的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100%,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已经很小。

                     2010 年,绍兴县 200 余家企业建成污水预处理设施,其产生的污泥由于部分企业业主和运输承
                 包者偷倒污泥至路边、田边,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次年,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绍兴县工业污泥规范
                 化收集处理方案》,落实贮存、运输、处置措施,全县共配套污泥烘干装置 103 台(套),查处违法倾倒
                 污泥案件 13 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7 人。

                     2013 年年底,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一期投入
                 使用。委托龙德环保进行污泥处置企业 51 家,委托其他污泥处置单位处置的企业 69 家,自行处置
                 的企业 89 家,规范化处置工业污泥 6 万余吨。




                                             第四节  工业粉尘治理



                     1989 年,绍兴县开展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全县 647 家污染企业的工业粉尘排放量 4806 吨,去

                 除量 22.64 吨,回收利用量 3618.67 吨,回收利用率 75.28%。工业粉尘排放主要区域在皋埠区、鉴湖
                 区,分别占全县排放量的 47.33% 和 42.48%。排放的主要行业是水泥行业,其粉尘排放量 4289.40 吨,
                 回收利用量 3618.67 吨,占全县工业粉尘排放总量和回收总量的 89.24%、00%。由此可见,治理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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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尘的重点在水泥制造业。是年,全县水泥制造业有除尘设备 14 套,大多采用以静电降尘为主的治

                 理方法。如绍兴县水泥厂,991 年生产水泥 7.6 万吨,粉尘治理设施为:石灰石破碎工序采用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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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旋风除尘器,熟料库采用袋式除尘器,生料库用高压静电除尘器,主窑采用沉降处理器配加高压
                 静电除尘器,主窑除尘效率 65%。
                     1993 年,全县 4 家水泥厂工业粉尘产生量 5850 吨,其中回收量 3975 吨,回收率 67.95%,排放

                 量 1875 吨,排放率 32.05%。截至 1995 年底,全县 1065 家企业年排放工业粉尘 7179.42 吨,集中在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为水泥行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普通机械制造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等 7 个行业。水泥行业为工业粉尘排放重点污染源,占全县工业粉尘总排放量的 71.41%。

                 工业粉尘排放量居前三位的区域是马鞍镇、皋埠镇和陶堰镇。全县排放工业粉尘的 7 个行业的工
                 业炉窑达标率分别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0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8.41%、黑色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业 27.27%、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1.58%、普通机械制造业 10.34%。
                     1997 年 3 月,绍兴县第三水泥厂年产 8 万吨水泥生产线粉尘治理项目竣工并投入运行,治理设

                 施总投资 150 万元,但对其工业粉尘治理设备效率进行监测后发现,机立窑及原料库工序粉尘排放
                 浓度依然超标,其余各工序粉尘排放浓度基本达到排放要求。
                     1999 年底,绍兴县兆山水泥有限公司对水泥立窑采取高压静电治理改造。2000 年 3 月建成投
                 入运行。烟尘、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均已符合国家 GB4915-1996 规定的排放标准。

                     2000 年起,绍兴县着力调整工业行业结构,水泥生产企业逐年减少。至 2005 年,县境内无水泥
                 生产企业, 条生产线全部拆除,粉尘对县域环境的污染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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