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8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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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2013)
                   SHAOXING XIANZHI







                                            第二节  环境执法监督



                   执法监督机制

                   1994 年起,绍兴县环保部门每月抽查 20 家(次)以上污染企业,重点是对 120 家印染企业进行
               巡回执法,汛期和枯水期则 24 小时全天候抽查。10 月起,又实施每周 5 天的市、县联合环境执法
               检查。
                   2003 年起,绍兴县环保部门实施重点区域每周一次夜间检查,双休日每周一次突击检查。实行

               镇(街道)错位检查,县、镇联合检查,水陆双路检查,媒体与公众检查的制度。是年,县环保局加强
               有奖举报的宣传和实施,全年共有 25 人次合计领取举报奖金 2 万元。当年县环保局在重点镇(街道)
               先后建立起环保监察中队和环保夜巡队,形成环境监察网络。2005 年,绍兴县又先后出台《绍兴县
               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2005 ~ 200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处理工作的通知》《关

               于加强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及由此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工作意见》和《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和安
               全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2007 年,绍兴县在全省首创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书党报公告制,对严重违法或屡犯企业在媒体公
               开曝光,让违法企业在受到经济处罚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2012 年初,县环保部门根据县域特点实行网格化执法监管,将全县划分成 5 个片区,成立 5 个
               环境监察中队,采取 5×(6+1)的执法模式,由日常执法向夜间执法拓展,制定值班出警制度,每天
               增加一组执法人员,晚上也能执法检查与处理群众报案,环境执法实现全天候值守。成立浙江省首
               个公安局驻环保局警务室,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每月开展一次“利剑”系列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同年,绍兴县围绕热点区域化解环保信访老大难问题,出台《绍兴县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和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环保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办法》。
                   2013 年,绍兴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环境监管工作的意见》,建立对违法排污进行“曝
              (媒体实名曝光)、摘(摘除一年内县级以上荣誉)、罚(行政处罚)、停(停产整治)、封(依法查封未经审

               批设备)、移(移送公安、国地税、银监会等部门处理)”的综合惩处机制;成立环保专业执法、环保网
               格化监管、环保义务监督员、环保青年志愿者、环保监督网民、环保监督特殊队伍等 6 支环境监管队
               伍,推进环境监管快速、创新、精细化。


                   执法行动

                   1990 年 8 月,为保护鉴湖水域水质安全,县城建环保局责令鉴湖乡皮革染色厂的硝皮车间搬迁
               到马鞍海涂。11 月,县城建环保局对福全第二印染厂将未经处理印染污水直接排入漓渚江,造成厂
               周围河道大面积污染,严重影响鉴湖主体水质的行为,处以 5000 元罚款。12 月,对全县 52 家污染

               企业进行 60 多次突击巡回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对严重污染环境,影响下游群众生活用水行为的
               东浦印染厂,实行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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