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1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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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编 乡村建设
端镇 2 个共 1.18 万平方米家庭工业集聚点等相继建成投用;漓渚镇大步村投资 700 万元,建造占地
面积 0.77 公顷,建筑面积 11128 平方米的家庭工业集聚点,共有 150 户家庭工业户进驻集聚点。是
年,全县累计建成家庭工业集聚点 17 个,建筑面积 8.06 万平方米,有家庭工业户 9202 户,家庭工业
从业人数达到 37156 人,实现产值 169.1 亿元、销售 167.6 亿元、利润 8.0 亿元。当年,漓渚镇在全县
成立第一个农村家庭工业服务中心,下设“漓渚镇针织行业协会”“漓渚镇针织行业工会”“漓渚镇
法律咨询站”“漓渚镇会计代理站”等四个服务机构,并组织工商、财税、金融等机构人员进入中心
开展“一站式”服务。2009 年,全县又新建农村家庭工业集聚点 5 个,新增建筑面积 2.14 万平方米,
新出租 4.36 万平方米,当年全县家庭工业户达 9500 户,实现产值 190.5 亿元、利润 8.6 亿元。2010 年,
家庭工业发展进一步得到各镇、街道重视,平水镇党委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发展家庭工业的若干政
策意见》,杨汛桥镇党委政府把发展家庭工业作为培育规模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其
它镇(街道)也采用多种政策措施激励发展家庭工业。是年,全县新建家庭工业集聚点 14 个,实现
家庭工业产值 209.80 亿元,比 2009 年增长 10.20%。2011 年,全县共建成农村家庭工业集聚点 25 个,
建设面积 12.30 万平方米,有家庭工业户 10984 户,实现产值 240.34 亿元,利率 10.47 亿元。2012 年,
全县累计建成 28 个家庭工业集聚点,建筑面积 15.94 万平方米,共有家庭工业户 10694 户,实现产
值 276.03 亿元、利润 11.42 亿元。至 2013 年,全县共有农村家庭工业户 11000 户,产值、利润均有显
著增长。
组织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1997 年 3 月,绍兴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山区工作会议,采取平原地区镇结对帮扶南部山区镇、
建立 235 万元扶贫基金用于山区经济薄弱村发展、财政出资解决贫困村村干部报酬、鼓励奖励工商
企业到山区投资办实体帮助农民增收等措施。
2006 年起,县委、县政府加大对欠发达村发展集体经济扶持力度,出台专门政策,重点对上一
年度村级经常性收入 10 万元以下村,在行政村建设物业用房等方面实行土地和财政补助的政策倾
斜。规定对欠发达村发展物业经济由县里解决 0.33 公顷的土地指标,县财政给予每平方米 350 元
补助,所在镇(街道)再给予每平方米 350 元的资金补助。联合建造集体物业的欠发达村,县财政再
给予每平方米 300 元的补助;对欠发达村投资建设或购买资产属于集体且具有长期稳定收益的物
业项目,按投资额的三分之一予以补助,补助额最高 60 万元。对村建造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公寓的,
也由县解决土地指标,并按每平方米 120 元补助到村。对村级物业经营,由村缴纳的税收中属县财
政留存部分全额返回给镇(街道),再由镇(街道)根据贡献大小,按物业经营收入的 8% 奖励给村。
同时,县农村合作银行每年安排 5000 万元专项贷款用于扶持村发展物业经营项目,并在利率上给
予适当优惠,其中对欠发达村贷款建造物业用房的,县财政予以全额贴息。当年有 40 个欠发达村
规划建设占地 12.13 公顷、建筑面积 9 万平方米的物业用房。其中平水镇尝试集中异地联建物业方
式,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该镇在工业园区内投资 500 万元,为本镇 12 个欠发达村联合建设占
地 1232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8944 平方米的物业用房,到 2008 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后每年为各村
增加集体收入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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