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6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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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2013)
                   SHAOXING XIANZHI



               功能。全县各农村新社区的卫生服务站、连锁放心点、幼儿园、阅览室和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等均实

               现全覆盖。
                   2013 年,全县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 8000 万元,建设完成 27 个社区服务中心、2 个室内农产
                                                                                           2
               品集散中心、16 个农民文体活动中心等项目,让更多农村居民享受城镇居民的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节  美丽乡村建设



                   2011 年,绍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 月 4 日,县委、县政府制定
                                                                               3
               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致力打造“美丽乡村”的意见》,按照农村“宜居、宜业、宜游”
               目标要求,围绕社区经济发展、农民住房改造、农村环境整治、公共服务配套、增加农民收入等工作重
               点,全面实施“富裕乡村、宜居乡村、洁净乡村、文明乡村”等四大行动计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3 月
               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又先后编制《绍兴县“和

               兴家园、越中乡村”美丽乡村总体规划》《绍兴县美丽乡村建设“十二五”计划》,细化落实“四大乡村”
               建设目标任务、空间布局、重点区块、工作抓手、建设项目、保障措施等。县农村新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每年制定出台《绍兴县美丽乡村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建设任务;制定出
               台《关于县机关部门共建“美丽乡村”考核的实施意见》《关于镇(街道、开发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考核办法》等文件,将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任务列入对县机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岗位目标责任
               制考核。县委办、县政府办制定出台《关于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安排 13000 万
               元县财政专项资金,并按 1 ∶ 1 比例统筹镇(街道、开发区)上年度可用财力的 8% 共计 13000 万元,
               作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的奖补。县农办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

              《绍兴县美丽乡村示范(精品)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奖补资金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全县
                                                                            推进“四大乡村”行动计划,通
                                                                            过县、镇、村、户等四级联创,重
                                                                            抓村集体和农民增收发展、重抓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重抓农民集
                                                                            中居住区建设、重抓农村环卫设
                                                                            施建设,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取得
                                                                            显著成效。2013 年,绍兴县被

                                                                            浙江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美
                                                                            丽乡村先进县,柯岩街道、漓渚
                                                                            镇等 7 个镇(街道)成为绍兴市
                                                                            级美丽乡村建设先进乡镇,河塔

                                                                            村、棠棣村、南岸村等成为绍兴
                   2011 年获浙江省最美乡村称号的漓渚镇棠棣村全貌
                                                          (县农办  供稿)         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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