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7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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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编 农 业
第一章 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土地使用制度、经营体制、农村税费与农场体制的改革内容。
1985 ~ 1992 年,全县稳定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行积极的探索。1994
年,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目标,逐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绍兴县成为全省首
批吨粮田工程建设达标县。自 2000 年开始,全县探索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创新农民承包土地经
营制度。通过农业经济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全县农业稳步发展,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第一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绍兴县自 1983 年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针对不同阶段出现的新情况,农村土地使
用制度多次进行改革创新。1990 年前后,全县村办企业和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工业化开始起步,
一大批农民“赤脚上岸”“离土进厂”,农村劳动力不断从一产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一些种养能
手接手部分进厂务工农民的承包土地,尝试粮田适度规模经营,拉开绍兴县农村土地制度新一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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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序幕。此后历经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流转、入股经营、宅基地使用权置换等改革创新过程,013
年,绍兴县作为浙江省试点县,探索进行农村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创新试验。
粮田适度规模经营
1994 年,绍兴县开始探索“两田制”改革,推动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年初,马山镇在稳定家庭联
产承包责任制前提下,实行土地集体所有权、家庭承包权和土地使用权适当分离,把农户承包的土
地划分为口粮田和商品粮田,口粮田由农户自己耕种,商品粮田经过调整实现相对连片集中,由种
粮能手承包经营,并承担商品粮缴纳任务。在总结马山镇经验基础上,在全县试点推广“两田制”,
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走出一条“以田养田,政策补田”路子。出台《关于鼓励粮田适度规模经营
若干扶持政策的意见》,在转制企业股权设置上增设扶农股并量化优待股,其所得红利全部或部分
用于扶持种粮大户;对实行粮田适度规模经营的村,在农机及其设备购买补助、土地出让金返还、仓
库及晒场建设土地安排等方面加以扶持;对承包责任田在 2 公顷以上的种粮大户实行信贷资金倾
斜、发放粮食预购金、优惠供应化肥等物资、提供水稻保险和养老保险等 10 项优惠政策。至 1994
年底,全县 50 个村完成粮田适度规模经营试点,种粮大户承包经营土地面积 1511.13 公顷,承包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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