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8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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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2013)
SHAOXING XIANZHI
在 0.67 公顷以上的种粮大户 740 户,种粮大
户承担商品粮食交售数量占试点村任务的
95.5%。
1995 年,全县粮田适度规模经营试点范
围逐步扩大。重新出台《关于鼓励粮田适度
规模经营若干扶持政策的意见》,加大粮田适
度规模经营扶持力度。是年,全县 20 个平原
地区镇又有 63 个村开展试点工作,承包经营
1993 年 8 月 10 日,绍兴县“种粮状元”倪长兴(左 粮田 1066.67 公顷。至 1995 年底,全县有 113
二)、郦金虎(左四)、张阿龙(左三)相聚马山镇高木村田
头,和有关领导、专家一起研究总结早稻优质米新品种 个村实行粮田适度规模经营,规模经营总面
丰产技术(葛阳生 摄) 积 2533.33 公顷,涌现出富盛镇倪长兴等一批
以种粮为主的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实体。
1996 年,绍兴县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推行,提出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两田制”,至年底,地
处平原的 631 个村实施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占全县总村数的 62% ;推行适度经营粮田总面积 25540
公顷,占全县粮田总面积的 73% ;全县承包 0.67 公顷以上种粮大户 3643 户,实现规模经营 8253.33
公顷,占全县责任田面积 84.5%,种粮大户交售国家商品粮 3892 万千克,占全县总任务数的 62.5%。
1997 年 8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
知》,明确提出不再搞“两田制”要求。此后,全县停止利用“两田制”形式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
转而进行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发展多种形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第二轮土地承包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文件精神,997 年底至 1998 年初,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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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在湖塘镇的轮穗、东方 2 个村,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试点工作。试点村在解决干部群众思想问
题基础上,重点做好核实人口基数和土地面积基数工作,对承包对象、承包面积、承包时限和 30 年
内人员增减、原有大田承包合同处置、此后土地征迁、承包款收缴等方面制定具体政策。同时办好
手续,造好清册档案,把承包权证发放到户。通过试点,轮穗村把 37.00 公顷水田按照 664 人平均分
配,承包权全部落实,人均 0.06 公顷,发放土地承包权证 233 本;其中 10.67 公顷责任田继续为 3 个
大户经营,.80 公顷机动田由村集体发包给 4 位村民临时承包经营。东方村把 20.35 公顷大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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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落实到 1299 个村民,人均 0.02 公顷,发放土地承包权证 363 本。
1998 年 8 月 5 日,绍兴县出台《关于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的实施意见》。规定对前几年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做法进行完善,使“两田制”与第二轮土地承包相衔
接,把农民土地承包期统一延长至 30 年,即到 2028 年止;并明确要求把承包权落实到农户,发放土
地承包权证;强化延长承包的手续和合同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制度、承包清册和经营权流
转档案,在镇村两级建立档案管理制度。8 月 10 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第二轮土
地承包工作。到年底全县有 969 个村、151 个组(队)完成土地延包工作,分别占全县村、组(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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