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雍正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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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一、乡饮叙坐,以年高有德者居于上,高年淳笃者并之,以次叙齿而
列。其有曾违条犯法之人,列于外坐,同类者成席,不许干于善良之席。主者若
不分别,致使贵贱混淆,察知,或坐中人发觉,主者罪以违制。奸顽不由其主,
紊乱正席,全家移出化外。明诰与此略同,主宾、僎、介、众宾之位,亦同明制。
乡饮酒礼图
乡 约
锦按《周礼》正月之吉,州长属民读法,考其德行道艺,纠其过恶。下尔党
正、族师、闾师,莫不各有所掌,制纂详且重哉。明洪武中,颁教六条,令木铎
老人于每月朔宣谕。国初因之。康熙九年,圣祖仁皇帝广为一十六条。今上登极,
雍正元年衍为万言广训颁刻成书,敬贮学宫。令直省督抚州县以时督讲,宣谕其于
《尚德缓刑》,化民成俗之至意益深切矣。
圣谕广训
敦孝弟以重人伦 第一条
我圣祖仁皇帝,临御六十一年,法祖尊亲,孝思不匮。钦定《孝经衍义》一
书,衍释经文,义理详贯,无非孝治天下之意。故圣谕十六条,首以孝弟开其端。
朕丕承鸿业,追维往训,推广立教之思,先申孝弟之义,用是与尔兵民人等宣示
之。夫孝者,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人不知孝父母,独不思父母爱子之心
乎?方其未离怀抱,饥不能自哺,寒不能自衣,为父母者,审音声察形色,笑则
为之喜,啼则为之忧,行动则跬步不离,疾痛则寐食俱废。以养、以教,至于成
人,复为授家室、谋生理,百计经营,心力俱瘁。父母之德实同昊天罔极,人子
欲报亲恩于万一,自当内尽其心,外竭其力,谨身节用,以勤服劳,以隆孝养。
毋博弈饮酒,毋好勇斗狠,毋好货财、私妻子。纵使仪文未备,而诚悫有余,推
而广之,如曾子所谓:居处不庄非孝,事君不忠非孝,莅官不敬非孝,朋友不信
非孝,战阵无勇非孝,皆孝子分内之事也。至若父有冢子,称曰家督;弟有伯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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