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6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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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卷七 建 置 志
者意也。因复书所以操应之异,用以自勉,并告后之令于此者,出入瞻对于其间,其或憬
然念所以亲民也者,是则深于作人者也。倘有无故而好游兹楼之下者,辛为谢曰:无败我
家事!请为尔诵钟鼓之诗。
康熙二年,知县王公任悉行改造,规模阔大,未及修整。六年冬,知县崔
华莅任,暂假民房。阅四载,改修正堂,损高就中,规制允协。十九年,知县
吉祥重整鼓楼,岁久楼圮。
康熙三十三年,知县蔡腾蛟重建。
崔华《重修开化县署碑记》 予以丁未十二月,奉天子命来令开。开属三衢下邑。
山多地少,田苦硗瘠,小旱涝辄灾,民穷固宜。鼎革初,越西诸郡争先附,而开城之归独
迟。复大罹兵燹之祸,益加凋敝。县治民居,几委茂草,历官此土者,诚难之。予始至,
见前堂数楹系旧令初葺,丹蒰尚新,而后署倾颓,竟无一完房可蔽风日。谛视之,柱蚀皆
空,栋桡欲脱,势且旦暮垂垂下,不可刻处以安。爰假徐中丞花山别业暂居之。每晨起视
事,官从外入,及事毕以退,而治之内虚无官矣。予自下车来,未尝不经度及此。而凋敝
之极,所以为吾民计安全者正不遑宁处,遂视以为可缓。越三岁,庚戌,庶务渐举,开人
亦稍稍有起色。乃以本年八月经始,至次年五月工乃竣。计三十九间,计费一千二百两,
计工十月日。凡一切财物备用,悉给价如其值,及召募诸匠役等,悉计日授佣,曾未费民
间一钱,取贾人一物,劳小民纤毫力。而署已一新。开之士大夫以卜吉迁居之日,称觞属
贺,而即请予言以记之。予曰:“此不过循分尽职之事,何足以为言?”弟县治之中,前有
堂后有署,肃政令而谨关防,为朝廷建官分治之所。倘以有山可乐,有园亭可假,终听其
废以俟诸后之人,后之人又俟之,不几,以朝廷公所直废为旷原荒草而后已,问有司称守
土之官所司何事?所守何土?于自己一身朝临晦息之地漠不关心,闾阎中有居处不得其所
者,尚望其加之意乎?若夫极耳目之好,奉妻妾之欢,穷宫室之美,兴土木之役,辟地为
囿,凿水为池,饰台榭,充玩好,教歌舞,流饮食,忍于伤财害民而所不顾者,将官可世,
及乐可终其身,而卒至敛众怨而冒严科;雕题画栋,珍木名花,止足供后人之叹息而已,
则何益哉?究斯二者,要皆循分不尽职之故。遂至于此,则予今日之是举也,不欲仍前人
之诿诿于后,不忍肆一官之欲乃害其民。此宁独修着一事宜然,自今以往,居开凡可以为
开起凋敝而计安全者,莫不宜然。惟是循吾分尽吾职,以扩天子命吏之意而已矣。于是从
士大夫之请而为之言,即以为之记。
雍正元年,知县孙锦重修。
孙锦《重建县堂碑记》 国家设立州县,有官即有署,而公堂者尤长官率僚属与
士民布国家政令之所也,于以昭职掌而崇体统所系亦重矣哉。开邑衙署规制,亦颇与他邑
无异。但公堂仅存基址,而前之听断、催缴皆退处后堂;其梁栋亦岌岌将压,吏民立堂下
者,多风雨不蔽。予于甲辰三月来莅兹土。仰体圣天子兴废举坠、百度维新,至意思有以
经营之。奈俸微力薄,急不能逮。遂撙节于日用衣食间,至乙巳之秋,鸠工庀材,重建大
堂,除旧更新之。其高深广阔,俱与原制规模,恢弘改观。犹念两廊为吏书办公之所,仪
门为士民出入之地,倘坍塌倾圮,无以贮案牍而肃观瞻。爰是并加修葺。俾堂之前后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