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4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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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卷十六 社 会 志
合作金库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成立,由县长兼主任,并设副主任二人,下
设总务、业务、会计、出纳四课。当时筹集民股股金三万五千零二十九元,机
关团体股三百元,贷款与合作社,利率初为百分之一,嗣后逐渐增为百分之五。
二十九年,合作金库内,附设农民银行。关于农贷事宜,先由中国银行借贷者,
现均由浙江农民银行借给,而原有金库款项,共积为七万九千五百元,缴存县
政府。至三十七年四月,本县合作金库裁撤,并入衢州中国农民银行,由衢州
农民银行直接派员来县办理农贷事宜。今就合作金库发放农贷数目有卷可稽者,
自三十一年起列表如下。
开化县合作金库贷款一览表
时期 借款人数 放款数目 月利
民国三十一年 二八四五 一 0 四七四七元 百分之一
民国三十二年 一三六六一 一 0 四二二三 0 元 百分之一
民国三十三年 未详 二三七八五九 0 元 百分之一
民国三十四年 一四三五四 七二二 0 七六 0 元 百分之二点五
民国三十五年 未详 一二三七八五 00 元 百分之四
民国三十六年 一五六四五 五一七八 0000 元 百分之五
附:表内只列人数不列社数者,以社非有健全之组织,且贷款者,均非真实之自注耕农也。
合作事业指导室 二十九年四月,奉令于县政府建设科添设合作事业指导
室,专办合作事业。据档案所列,成立乡镇合作社七所,保合作社二百所,全
县社员共二万零八百四十五人。三十一年三月,易合作事业指导室为合作指导
室,设主任一人,指导员四人,助理员一人,离建设科而直属于县长。三十七
年四月,奉令改设合作股,本县仅设指导员一人,其主任指导员,则以建设科
长兼任。
合作社 全县十九乡镇,均各成立合作社一所。其实际营业者,计有开阳、
华埠、马金三镇。七贤、桂岩、锦环、同有四乡均属消费合作社,三十一年八
月,同有乡合作社焚于日寇,余亦无形停顿。据二十九年县政府《合作事业工
作报告》,列有二十八、二十九两年《合作社社务概况表》,今照录如下,以见
当时民间缴纳股金之数目焉。
开化县二十(八九)年度合社会社务概况表
社 别 社 数 社员数 股 数 股金总额 已缴金额 备考
乡镇单位合作社 一九 一三五四六 三七九八一 七五九六二元 六0八0元 每股金额二角
特种合作社 二二 九五二 一八七八 三七五六元 三0一五元 每股金额二元
县合作社联合社 一 一九 二00 二000元 一000元 每股金额十元
合 计 四二 一四五一七 四00五九 一三三五二点二元 一00九五元 保社社员不计在内
四、救 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