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0 - 《台州市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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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令吴仲云,辖临海、黄岩、温岭、仙居、乐清、玉环、磐安。新的团管区下设3科3室,

                 管佐由杭州中央第12军官总队调服,办理役政、征兵诸项。10月10日,国民政府重新
                 颁布《兵役法》,兵役制度分国民兵役和常备兵役,凡满18~45岁的男子,除服常备

                 兵役外,均要服国民兵役,并接受6个月普通国民兵役教育。常备兵役分现役正役

                 和续役3种。20~25岁为现役及龄,征集入伍服现役2~3年,期满归休,编入正役,
                 为期6年,正役期满转为续役,退役后服预备役至45岁。国民政府兵役法流于形式,
                 人民厌战;当政者营私舞弊,敲诈勒索,从中渔利,富户以金代役,冒名顶替,强征硬

                 抓。38年(1949)初,师、团管区从临海迁往海门,4月撤销。

                     县兵役科    为适应征兵需要,民国26年(1937),台州各县政府设兵役委员会,
                 次年撤销。27年各县成立兵役科,属县政府,为县政府办理役政的主要机构。34年,

                 各县国民兵团改为县政府军事科,主管兵役、警备、业务,下设征募、编练、警卫股,
                 科长由县长兼任,下辖自卫中队和分队。

                     国民兵团  民国28年(1939)12月,国民政府颁布《国民兵团组织管理教育实施
                 办法大纲》,各县将社会军事训练总队、国民抗敌自卫团、县政府军事科及所有类似

                 国民兵团的组织裁并成国民兵团。县国民兵团隶属临海团管区司令部,受县政府
                 指导,县长兼任团长,下设编练、政训、总务3股,负责兵役。国民兵团既是武装组织

                 又是兵役机构。临海县国民兵团下辖4个中队,官佐31人,士兵469人。黄岩县国民
                 兵团,隶属临海团管区,县长兼团长,副团长、团附各1人,团附由兵役科长兼任。国

                 民兵团设总务、编练、政训3股。常备队3个中队整编为1个独立中队,辖4个分队262
                 人。19~45岁壮丁,编入国民兵团基层组织。共有5个区队、58个乡镇队、1019个保

                 队、10854个甲班,甲乙级国民兵76789人。





                                              第二节  义务兵役制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志愿兵役制。1951年3月~1953年3月,人民群众自愿报名参
                 军的人数远远超过应征人数,台州适龄青年志愿入伍21507人。临海县1949~1954

                 年志愿入伍6654人。1951年2月,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参军运动,适龄青年报名
                 参军4500多人,批准应征入伍2100人。1953年1月13日,计划动员新兵4000人,做到不

                 强迫、不欺骗、不收买“三不”办法,成份好、年龄合格、身体强壮、来历清楚“四要”标
                 准,本人高兴、家属高兴、群众高兴的“三满意”,超额完成征兵任务。

                     1954年9月,《兵役法(草案)》颁布,实行义务兵役制,人民军队建设走上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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