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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志
第七节 水产物资流通
计划购销
计划购销 1950年5月,黄岩县建立基层渔业供销社,参与水产品购销活动。
1952年,金清建立国营水产市场。
1956年,水产品开始纳入国家计划管理,由国营水产供销公司实行统一经营。销地所需水产
品,均由水产公司计划调拨,渔业生产资料和渔民日常生活资料也由水产公司供应。至1957年,
国家将大黄鱼、小黄鱼、墨鱼、鲳鱼和海蜇列为国家收购物资,由水产供销公司统一收购,不准进
入自由市场。
1959年,国家将21种产品列为二类产品。浙江省规定:海带、咸干黄鱼、鲜黄鱼、咸干带鱼、鲜
带鱼、螟蜅(墨鱼鲞)6种水产品列为计划商品,由省统一管理购、销、调计划;墨鱼、鳓鱼为省统一
收购物资;海蜇、虾米、虾皮列为省调拨商品。
1966年开始,水产品全部划为二类产品,实行全额收购。
1979年,水产品实行派购议购后,国营水产供销公司陆续建起鱼市场——贸易货栈。水产品
收购试行派购议购相结合。
1981年调整政策,压缩派购范围,把大黄鱼、小黄鱼、带鱼、墨鱼、鲳鱼、鳓鱼、马鲛鱼、海鳗、虾
皮、虾米和海蜇划为二类产品,实行派购,对虾全额收购。实行上调包干,一定三年不变。
1983年减少派购品种,降低派购比例。二类产品减到8种:即黄鱼、带鱼、墨鱼、鳓鱼、鲳鱼、马
鲛鱼、虾皮和对虾(对虾全额收购)。统、派购期间,水产品调拨和销售的原则“先中央后地方,先
上调后销售,内销服从外销,确保上调任务”。
市 场 调 节 1985年4月,国家规定水产品(除对虾外)购销全面放开,取消派购、议购和计划供
市场调节
应,价格随行就市,实行市场调节。
水产品全面放开后,出现价格上涨过猛,为保障军需、特供及全区居民节日优惠供应,1985~
1987 年,政府划出牌价柴油,通过水产公司和有关冷冻厂向渔民换购鱼货,复以低于市场 50%~
60%的价格,分配销售,实行市场调节。
1991年,取消计划柴油,换购停止。
渔 需 物 资 供 应 20 世纪 50 年代供应的有苎麻、黄麻、桐油、梓油、篷布、篷纱、钓线、钓钩、渔
渔需物资供应
网、橹、桅杆、舵杆、指南针、收音机、铁锚、毛竹、猪血等40多个品种。六七十年代,又增加聚乙烯、
锦纶丝及其制品——渔网、网线、绳索、维尼龙、青铜丝、白锡、合金丝、钢丝绳、起网机、玻璃浮、镀
锌管、柴油机零配件等。80年代增加渔探仪、对讲机、定位仪、卫星导航仪等。
20世纪60年代还专门在金清设立生活资料供应部,凭渔民证购买钢材、木材、香烟、黄酒、红
糖、食用油、罐头、煤油、火柴、肥皂、木柴等生活资料。供应船只同收购船只跟随海洋渔业捕捞船
队,统一收购捕获物,统一供应生活资料。
20世纪90年代,计划物资放开,渔需物资实行多渠道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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