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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编 民 政 ■
元、救助18485人次,支出率为96.2%,历年累计结余率低于10%;医疗救助对象逐步扩大,将三老
人员、百岁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低保边缘户、特殊困难户,城乡患
尿毒症困难户等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实施即时结报医疗救助,开展城乡五保、三无、低保户一
站式服务,全年共即时结报53人11.63万元;积极开展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对城乡尿毒症患者实行
30~70元/次补助,限定每月4次,对城乡五保、三无、低保对象在农医保、民政医疗救助的基础上,
家庭仍有困难的实行二次医疗补助。开展实施五保、三无、低保人员门诊救助、住院定额救助和
零起点救助,全年门诊救助4940人次82.02万元,五保、三无人员实行零起点救助;低保对象政策
性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为56%;全面落实省定集中供养对象、农村三老人员医疗救助标
准,按集中供养对象500元/人·年、三老人员1000元/人·年标准补助。
2012年,全年共救助大病医疗609人,支付大病医疗经费3598443.28元(其中即时结报医疗费
121人305586.28元),发放五保、三无、低保户门诊医疗费785500元,补助4746人次,即时结报人
数同比有大幅度提高。医疗救助资金支出率为99.6%,累计结余率低于5%;以路桥区医疗体制改
革为契机,积极协同卫生、农医保、社会养老保险等部门探索特殊病种住院、门诊医疗救助,农医
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自负保费补贴机制,全区五保、三无、低保对象4406人66.68万元基本医疗
保险自负统一由区财政承担。
2013年,修订出台《路桥区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路政办发〔2013〕78号),医疗救
助资金按常住人口数人均 11 元筹资 484 万元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 462.93
万元(其中五保、三无、低保门诊医疗补助73.66万元),救助5329人次,支出率为95%,历年累计结
余率控制在8%以内;困难家庭患重特大疾病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
给予救助;在低保、五保、三无人员的基础上,扩大将百岁老人、优抚对象纳入即时结报,即时结报
对象实行动态调整,数据完整,全年共支付即时结报363人次64.39万元。
2014年,医疗救助资金按常住人口数人均13元的标准纳入区财政预算,全年共筹集医疗救助
基金586万元;全年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31.02万元(其中五保、三无、低保门诊医疗补助70.24万
元,即时结报439人次84.20万元),救助1016人次,支出率为90.57%。低保对象住院医疗费用按
自负的60%给予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最高限额为4万元;患20类重特大疾病的困难对象
医疗救助最高限额为8万元;积极沟通联系慈善组织,协同对患重大疾病、尿毒症、特殊病种对象
进行定额定期补助或二次医疗救助,缓解因病致贫家庭的基本生活困难。
第四节 救助管理站建设
2009年9月30日,路桥区动工兴建救助管理站。救助站位于路桥街道石滨村,利用原路桥敬
老院西侧内土地,建筑面积1034.46平方米,总投资120万元。救助站按一幢二层楼房设计建造,
共13间,按照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分离、男女分离的原则要求设置,共有床位20张,年可接受近330
人的求助。同时,按照规范化的要求,设置了接待室、观察室、监控室、活动室和流浪未成年人保
护等救助功能室,是集救助、生活、办公于一体的综合性救助场所。
2013年,按照市救助站关于建立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精神,完善基础数据、基础资
料,建立和完善各种统计台账,建立求助人员数据库,构建信息平台,加快信息技术在救助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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