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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推广运用,实现救助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化,有效解决求助人员查询难、甄别难等问题,防止受助
                对象短期重复求助现象。启动主动救助工作机制,加大对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力

                度,每月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上街救助。特别在自然灾害发生前期间,加大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
                救助,对不愿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强制来站救助,以保证其安全。
                    2014年4月,经多次实地考察和比较,确定三门县夕阳红养老院为路桥救助站精神病人康复
                后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点。

                    至2014年底,总共救助各类对象816人。


                                                第五节          临时救助



                    2010 年,按常住人口人均 3 元筹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全年共救助 216 人,支出经费 30.61
                万元。
                    2011年,按常住人口人均3元筹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规范、实行三级
                管理审核审批制度,资金发放科学合理;全年共救助252人,支出经费65万元。

                    2012年,根据《路桥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实施意见,临时救助资金按人均3元筹资
                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各镇街道严格申请审批程序,规范资金管理发放,共发放临时救助金 272 人
                45.39万元。

                    2013年,修订出台《路桥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办法》(〔2013〕32号),临时救助实行限期解
                困,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临时救助资金按路桥区常住人口人均3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
                全年共救助381人66.363万元,人均救助标准为1741.1元,高出上年度人均救助标准1609.8元。
                    2014年,临时救助资金按常住人口数人均3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全年共筹集临时救助资

                金13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实行按月审批,及时拨付给镇(街道),全年共发放临时救助金93.65万
                元,救助590户;积极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拟定《路桥区城乡困难居民救急难实施办法(试行)》,
                建立救急难区、镇(街道)组织机构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拓宽社会救助渠道,丰富救

                助形式内容。





                                              第三章 优抚安置






                    优待军属 2010~2014年,共发放优待、抚恤、补助金、培训费8315.78万元。
                    优待军属
                    烈士褒扬
                    烈 士  褒 扬   1997年8月18日,在抗击第11号强台风中,宁海县越溪乡下湾村砖瓦厂副厂长罗
                仙福(蓬街镇金中村人)为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光荣牺牲,2012年3月15日,
                被省政府批准为烈士。民国31年(1942)6月,国民党第100军75师224团机一连战士韩尊谊在抗

                日战争的浙赣路西段战斗中,在防守进贤以东的将军岭战斗中牺牲;民国32年5月,国民党75军6
                师16团排长刘望吾在驻防鄂西抵抗日军攻击中牺牲;2014年7月15日,被省政府批准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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