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5 - 台州市路桥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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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编 人         物 ■



                    民国20年(1931),信永染厂总号信远布店失火,老板涉讼,意欲关闭信永染厂。王逸之在几
                位财会人员的说项下买下该厂,改厂名为“信永洽记染厂”,致力经营,购置了各种锅炉及各种先

                进的染织设备,使信永染厂成为台州地区第一家使用蒸气染色的工厂,厂内设备有烧毛机、烘干
                机、轧平机等大型设备,经营范围和规模可与宁波的大染织厂相比。
                    王逸之深知穷人家子弟求学不易,他任信永染厂经理后,即在厂中开办夜校,聘请教师,组织
                青年工人学习文化知识及各类专业知识,课本、笔纸均由厂里免费供给,他自己也参加教学。

                    全面抗日战争前夕,日货充斥市场,对内地染厂冲击很大。民国26年(1937)2月,王逸之到上
                海开设了“新丰染厂”,后与朋友合股开设股份有限公司,把厂名改为“求新漂染厂股份有限公
                司”,自己担任董事、厂长,负责全面生产。为了配合生产需要,他又积极投资发展颜料生产,投资
               “新丰”“新中”等染厂,独资开设“利和颜料号”,还在海门开设“信和颜料号”等。民国 31 年

               (1942),王逸之扶持同乡后辈郏其庚等开设上海育发化工厂(上海试剂厂前身),担任董事长职
                务。民国26年,“八·一三”淞沪战役爆发,新丰染厂被迫停业,损失惨重。民国27年,他经营的利
                和颜料行仓库被日军炮弹击中,全部物资毁于一旦。民国31年10月间,王逸之因向苏北新四军
                提供化工物资,在上海被日本宪兵队逮捕,关押半个多月,受尽各种严刑拷打,后经社会贤达作保

                才释放。
                    新中国成立后,王逸之创办了上海天和化工厂和上海大千化工厂。1955年末,首批全行公私
                合营,并入上海中联染料工厂。

                         骥 (1900~1940),字志千,路桥街王家人。山西大学毕业后任国民政府内政部科长,
                    王
                    王    骥
                民国24年(1935)任豫党务特派员办事处秘书,代理书记长,调宣传科长。27年,任河南省政府民
                政厅科长、秘书长兼视察主任。
                    民国27年(1938)6月,为了阻止侵华日军沿陇海线西进,中国军队在河南郑州花园口决开黄

                河大堤,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黄泛区。王志千向河南省政府和民政厅建议移民实边政策,设立垦荒
                区。民政厅长方策(字定中,黄岩人)任命他为河南省政府邓县垦荒办事处代处长。王志千到任
                后,亲自管理农林、水利、教育、文化、畜牧、警卫、卫生诸事,夜以继日,劳怨不辞,建屋4000幢,垦

                田22000余亩。流亡他乡的邓县灾民接踵回来耕种,垦区扩充至12万亩。新村鳞次栉比,攘攘熙
                熙,难民欢腾四野,邓县垦荒区成为全国垦政的榜样。
                    河南省府特于垦区中心南门外西南部划地数十亩,营造陵园,修筑陵墓、神道,种植松柏,建
                造纪念堂,民国29年(1940),建纪念碑楼,树立功德碑,碑文由第一战区司令长官兼河南省政府主

                席卫立煌撰文,由中共河南省工作队、组织委员王正书写,同时在垦荒办事处,办公厅前,树立垦
                荒纪念碑,碑铭仍由卫立煌撰文,由中央监察委员刘莪青书写。
                    陈 弼  臣   1900~1979,字吕佐,横街杏树陈人。少时师从温岭名中医韩渐逵,深得赏识,被选
                    陈弼臣
                为婿。30岁医名远播,40余岁日就诊百人,擅长温病及内伤杂症,药轻方灵,深受病人信仰。1956
                年8月,入黄岩县人民医院工作。1959年2月,被评为温州专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1962年,
                被列为专区名中医师。1978年2月,被省卫生局列入省老中医人员。先后为医院带教中医学徒6
                人、省中医学院实习生2批。
                    陈弼臣还任县四届卫生工作者协会执行委员,县政协一届常委,二至六届县人民代表,三至

                六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79年1月卒。所遗医案,经门人整理10万字,有《陈弼臣学术经验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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