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4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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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第三节 民族事务
民族普查
1991 年,在第四次人口普查的基础上,对全县少数民族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少数民族档案,为
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工作打下基础。
2000 年,有 37 个少数民族,人口 559 名。其中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是白族 94 人,畲族 87 人,傈僳
族(多为婚嫁而来的少数民族妇女)75 人。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呈现出流动性、婚嫁性、散居性、多样性
的特点。2003 年,开展少数民族调查工作。2004 年 5 月,对打工、经商、婚嫁等事由入境的少数民族有
关情况进行调查。11 月,对少数民族重新进行一次大摸查,全面掌握固定和临时数量、各族、文化程度、
职业、收入及生活等有关情况。2013 年,掌握的少数民族 27 个,人口 1626 人。其中,常住 868 人,暂
住 758 人。在海游城关地区有 482 人,其中,常住 185 人,暂住 297 人。
政策宣讲
2002 年,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点。2003 年,开展《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简
称《条例》)宣传活动,加强从事民族事务工作人员的培训。2004 年,为民族宗教知识宣传年,举行宣讲
活动 14 场次,直接受众超过 1000 人次。2008 年,开展《条例》等民族宗教法规的宣传活动,并对少数
民族代表人士进行分类培训。2009 年,开展统战工作宣传月活动,结合村级统战工作联络员培训,印制
发放统战系统通讯录 600 多份。2010 年~ 2011 年,组织民族宗教法规知识宣讲 36 场次。
发展扶持
六敖镇涛头村是畲族人口聚居地,为境内唯一的少数民族村。1992 年,省国际爱德基金会出资 6 万元,
完成涛头村改水工程。2003 年,完成涛头村第二轮轮改水工程。2007 年,完成涛头村农电网改造。2008
年,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的专项支持涛头村农电网改造建设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场综合场馆建
设。至 2010 年,场馆建设全面完成,实现全功能运转。
2005 年,落实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学杂费减免政策。2006 年,首次落实“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
“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2 月,建立少数民族中学生考取大学实施奖学金制度。2007 年,“民族工作经费”
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完成少数民族“三项资金”落实。发放少数民族人员困难慰问金 7500 元。首次
开展对高考取得优异成绩的少数民族中学生奖学金的评比和发放工作。
2009 年,与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贫困村结成对口支援的帮扶对子,落实扶贫资金 10 万元。
2012 年,赴帮扶对象所在地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走访,为结对帮扶的民族村落实茶园改造资金 5 万元,
对 20 户少数民族贫困群众进行对口帮扶。
第四节 宗教事务
宗教团体
三门是浙江省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至 2013 年,有佛教、基督教、道教三大宗教,相应有佛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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