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5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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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编 中国共产党
道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3 个宗教团体。经批准合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99 处,其中,
佛教场所 63 处,基督教场所 35 处,道教场所 1 处。通过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 110 人,其中,佛教
教职人员 65 人,道教教职人员 33 人,基督教教职人员 12 人。
宗教管理
登记年检 1990 年,为恢复和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活动正常化,设立基督教中心教
堂 1 处,区级基督教堂 5 所。1991 年,对 12 个私设基督教聚会点进行教育、整顿。1992 年,批准登记
基督教堂(点)30 个,其中,教堂 25 个,简易活动点 5 个;佛教活动场所 9 处,其中,开放寺庵 3 所,
简易活动场所 6 个。1996 年,按照《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对具备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条件的予以登记,暂不够登记条件的给予临时登记或暂缓登记。1998 年,首次公布实施《佛教事务管理
有关规定》,为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提供法规依据。参加年检的正式登记宗教活动场所 58 个,参检率、
合格率均达 100%。当年,正式登记、符合对外开放要求的宗教活动场所 11 个,是年,有对外开放宗教活
动场所 69 个。2001 年,宗教活动场所年检率达到 100%,合格率达到 97%。2003 年,参加年检的 74 家宗
教活动场所,合格 71 家,合格率为 96%,3 家不合格场所被要求限期整改。2004 年,采取普查与抽查结
合的办法,对 92 家宗教活动场所的财物、规章制度等进行检查。抽查中不合格的 2 家活动场所予以整改
处理。全面检查临时保留的宗教活动场所(佛教 26 家、基督教 8 家)。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定点、定片、
定人的“三定”管理制度,实行大型宗教活动的报批制度。2007 年,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类、二类及
保留点的划分。2009 年,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宗教工作应急网络,民族宗教工作未发生突发事件。
事务管理
政策宣传 1991 年,支持县基督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举办义工培训班,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
教育。1998 年,举办第二届宗教法规培训,80 余名宗教人士参加。1999 年,编印《宗教法规选编》《学
习资料》《宗教工作文件摘编》等宗教法规资料,分发到各宗教活动场所。2001 年,举办学习培训班 5
期。2004 年,开展“民族宗教知识宣传年”活动,举办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 3 期。2005 年,开展
《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活动,分发宣传资料 200 余份。举办爱国宗教团体政策、法规培训班 3 期,其中,
基督教班 2 期,佛教班 1 期。2006 年,开展“民族宗教知识宣传年”活动,宣讲 16 场。对宗教活动场
所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卫生制度、消防制度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健全管理制度。2007
年,举办重点乡镇信教群众、乡镇领导干部、村干部及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的宗教法规宣讲培训班。
2013 年,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宣讲 6 场次。
场所建设 1989 年~ 1994 年间,是宗教活动场所复建、扩建最多,恢复信众宗教生活的高峰期。
1989 年,批准复扩建的有沙柳镇西方庵、悬渚乡下洋李基督教会活动点、海游镇精秘禅寺、亭旁镇基督
教会活动点。1990 年,批准复扩建的有六敖镇南野教会活动用房、泗淋乡基督教堂用房、蛇盘乡基督教
会教堂。1992 年,批准复扩建的有海游镇葛岙基督教堂、海游基督教堂和多宝讲寺。1994 年,批准复扩
建的有横渡镇白溪村基督教堂。2004 年,精秘禅寺重建大雄宝殿。2006 年 5 月,审批毗奈耶寺迁建,为
县域宗教场所第一个迁建项目,2013 年,投资 800 万元的毗奈耶寺大师殿完工。2013 年,观兴禅寺大雄
宝殿落成,投资 1000 万元。
创建活动 2001 年,被评为“五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有多宝讲寺等 3 所,被评为“五好信徒”5 名。
2010 年,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一批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进入宗教团体,担任不同职务。2011 年,
确定 19 家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达标。动员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
保险。2012 年,11 家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达标。
整顿取缔 1996 年,开展清理滥建寺观教堂专项治理,清理非法建造的寺观、教堂、庙宇 119 处。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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