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7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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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编 中国共产党
第八章 老干部
第一节 机构
1989 年,县委老干部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服务科,下设老干部活动室。1990 年 9 月,创办老年大学。
1991 年 5 月,原由县劳动人事局管理的三门县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办公室划归县委老干部局。2007 年 6 月,
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改为常设机构,由县委老干部局代管。2012 年 3 月,县老干部活动室更名为县
老干部活动中心。
2013 年,县委老干部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服务科、管理科,下属单位有县老干部活动中心。核定
编制 12 人。1989 年,有离休干部 263 人。2013 年,有离休干部 89 人,其中异地安置离休干部 6 名(省
外 1 人、省内 5 人)。有退休干部 2876 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1514 人、退休教师 1192 人,其
他 170 人。
第二节 老干部待遇
政治待遇
1989 年~ 2013 年,每年年初和年中召开两次老干部情况通报会,由县委书记或县长向老干部通报经
济社会发展情况;召开老干部迎春茶话会,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建议,会后县领导走访慰问副处以上离退休
干部;召开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老干部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研讨,向全县老干部赠阅各类政
治学习资料;组织全县老干部支部书记、学习组长、正科实职以上老干部开展“走基层、看变化、促发展”
活动。
离休干部生活待遇
1997 年,离休干部公用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 600 元,特需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 300 元。2002 年,特
需经费调整到每人每年 500 元,其中 200 元交老干部局管理,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的学习、活动和医院看望等。
从 1997 年 5 月 1 日起,县处级(含以下)离休干部的交通费每人每月 25 元。离休干部的护理补贴
标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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