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9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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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编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基本生活保障
1997 年,建立县解困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城镇企业下岗
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 200 元。1998 年,县解困和再就业领导小组更名为县国有企业下
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1998 年 2 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困和再就业工作的
通知》。建立 3 个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和 14 个再就业服务中心。筹措资金,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
和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三年内,由再就业服务中心发给每月 200 元的基本生活费,低于最低生活
保障线的困难人员由民政部门按社会救济标准发给社会救济金。
再就业
主要途径有发展第三产业,拓宽再就业渠道。商业、饮食业、保险业、社区居民服务业成为吸纳下
岗职工再就业的主渠道。发展个体、私营企业,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用人单位吸收安置下岗职工和
企业将闲置设备、厂房等租借给本企业下岗职工组成经济组织,开展生产自救。1999 年 7 月,首次举办
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交流会,到场咨询 350 余人,签订再就业意向书 168 份。共有 750 名下岗失业职工
分流安置实行再就业,其中,转制企业重新招工 286 人,通过职业中介到各类私企 334 人,自谋职业 130 人。
为下岗失业职工免费举办培训班 11 期,受训人数 300 人,其中 90 人再就业。2000 年 12 月 1 日起,凡下
岗失业职工,均可向劳动力市场求职登记,不挑不拣保证在 24 小时内落实工作岗位,并开出求职介绍信。
2002 年,基本实现下岗和失业并轨。对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实施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
职业,创办企业,实现再就业。2001 年,实现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 560 人,开拓社区岗位 205 人,再就
业免费培训 510 人。2002 年,培训 505 人,当年发放失业证、外出证 1200 人,优惠证 265 人。2004 年,
发放失业证、优惠证、外出务工卡 1000 人(次)。2005 年,投资 50 万元,建立人才劳务市场,开通人才
人力网,举办第二次就业推介会。2007 年以后,人才劳务市场每年举办就业推介会,至 2012 年,介绍就
业 13662 人。
2002 年~ 2013 年三门县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一览
表 30-1 单位:人、%
年份 完成数 计划数 完成率 年份 完成数 计划数 完成率
2002 1157 800 144.6 2008 1051 1000 105.1
2003 860 800 107.5 2009 1155 1100 105
2004 850 800 106.3 2010 1238 1200 103.17
2005 870 800 108.75 2011 1217 1200 101
2006 710 700 101.43 2012 1530 1200 127.5
2007 808 800 101 2013 1361 1200 113.42
2007 年~ 2012 年三门县人力资源市场情况一览
表 30-2 单位:%、家、个、人
年份 登记失业率 用人单位 提供岗位数 登记招聘人数 介绍成功人数
2007 4.19 982 2831 13344 2021
2008 4.05 1025 3012 14724 3684
8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