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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编 社会事务 · 1231 ·
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内设民政安置办公室。1970年10月3日,县内务局成立,同时撤销民政
安置办公室。
1978年9月5日,县内务局撤销,建立县民政局。1980年7月,县民政局党组成立。1983
年4月,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确定民政部门的主要任务: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安置、救灾救济、
社会福利、行政区划、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等工作。1984年6月29日,县民政局内设行政财务
股、优抚安置股、社会救济股。是年末,民政局共有干部15人。
1986年4月,改称丽水市民政局。1987年,增加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1988年11月7
日,民政财务股分设为人事秘书股和民政股。1991年3月22日,市民政局设社会团体登记管
理股。1992年6月23日,市民政局设立福利生产办公室。至1993年末,市民政局下设5股1
室,即人事秘书股、民政股、优抚安置股、社会救济股、社团登记管理股、福利生产办公室。共
有干部18人。1995年9月20日,市民政局设立计划财务股。1997年11月21日,市民政局下
设 5 股 1 室,即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社会救济股、优抚安置股、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
人员编制18人。
2000年,改称丽水市莲都区民政
《
局。2001年12月15日,丽水市莲都
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方案》对部分职能进行调整,将
地名管理职能上交市民政局,将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职能交给区人事劳动
社会保障局。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管理,查处社团组织违法行为,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社区建
设,指导城乡老年活动及服务设施的
规划与建设 5 项职能。规定区民政
的二十项主要职责。设局办公室、救
2008年11月,区民政局乔迁囿山路民政大楼办公
灾救济和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和基
层政权科等三个职能科室。2005年2月22日,区民政局救灾救济和优抚安置科分设为救灾
救济科和优抚安置科。2007年5月14日,增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2010年,民政局内设
4科1室:救灾救济科、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民政局办公室。区
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含后勤服务人员)。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
直属机构 1997年,市民政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在囿山路东段南侧地块征用13.35亩建
设用地,合建丽水市社区服务中心和残疾人服务中心。1999年,被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一
期工程建筑面积4733平方米,总投资675万元,2000年8月28日动工兴建,2002年7月竣工。
2010年,局直属机构有区儿童福利院、区殡仪馆、区殡葬管理所(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区
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区公墓管理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民政
综合救助服务办公室(福利企业办公室)、区社区工作办公室、“96345”市民服务中心、郑榴娟
第二敬老院、幸福敬老院、老竹敬老院、双黄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