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0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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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32-1-2
年份 合计 国有单位 城镇集体 其他所有制单位
2002 12602 15385 11756 7287
2003 16326 19771 14374 8041
2004 21312 23986 35399 8662
2005 26533 27786 35581 15628
2006 28348 29287 39597 17811
2007 31932 32771 50174 19341
2008 37438 37411 63738 24666
2009 42697 43256 67438 25850
2010 48012 48479 74569 33668
农村居民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莲都多水旱灾害,耕作技术条件差,历代为缺
粮县。
民国22年(1933),全县粮食产量1968.23万千克,年耗粮食2325万千克,缺356.77万千
克。30年(1941),全县缺粮食51.6万千克。占农村总户数60%以上的佃农、雇农靠租种田地
为生,每亩要交地租 50—150 千克不等,占亩产 60% 以上。青黄不接之际,佃农、雇农及部分
中农均以告贷为主。遇荒年灾月,无以果腹,“火笼当棉袄,竹篾当灯照”是其时莲都山区农
民贫困日子的真实写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居民的生活逐步发生了质的变化。1949年,莲都农民人均
占有粮食150千克,人均收入53元。经过土地革命、农业合作化,农民生活逐步改善。农业
合作化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农业生产从集体分配得到。1957年,农民人均占有粮
食306千克,人均收入71元,比1949年增长34.0%。1961年,农民人均占有粮食282千克,人
均收入47元。1963年,全县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29千克,人均收入85元。1978年,全县实现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5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60元。
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经济发展呈多元化、
特色化,逐步形成了以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禽畜、笋竹、茶叶为七大支柱产业的农业生
产格局,实现了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协调发展,农民每年增产增收。乡镇企业的兴起,使
农村居民致富门路增多,收入来源从原来的以农业为主向多元化转变,从事工业、建筑业、运
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的收入比重不断提高,成为收入主要来源。呈现出现金形态收入
比重逐渐大于实物形态收入的新特点。198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有300元。1988年,农民人
均占有粮食431千克,人均纯收入增至646元,比1978年增长4.03倍。
1989年,开始新一轮高速增长阶段,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由1989年的730元增加到1998年
的3005元,增长3.1倍,年均增长17.0%。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加上农
产品价格的大幅度上扬,促进了农村居民增收,农村经济进入活跃期。
1999年,开始稳定增长阶段,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农产品供给相对充裕,农村
居民增收制约因素增多,收入增幅趋缓。2007 年,全区生猪存栏 9.10 万头,羊存栏 0.64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