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9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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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编 林 业                                      · 431  ·


                 浙江丽水林校,成立浙江丽水林校实验林场。1971年,单独建制,改丽水地区实验林场,场部
                 设丽阳坑口。总面积2646.67公顷,林业用地2353.33公顷。经营马尾松、杉木为主,兼种柑
                 橘、茶叶等。下设林业分场,包括太山、白云山、丽阳坑、庵堂等4个林区;柑橘果木分场,包括

                 水东、寿宁寺、北山等柑橘园和花木苗圃。场设有综合加工厂。1985年,增设林工商综合公
                 司。1979—1989年,累计造林426.67公顷,伐木2.7万立方米,采伐毛竹6.82万支,油茶籽产
                 量 2.93 万千克,茶叶 5.51 万千克,松脂产量 0.47 万千克。1966—1989 年,国家投资 161.72
                 万元,回收1937.55万元。1990年,全场有松林1243.8公顷,杉木林528.2公顷,竹林63.4公

                 顷、经济林67.47公顷,苗圃10公顷,柑橘8公顷,茶园15.33公顷,花圃、旱地2.67公顷,森林
                 公路28.8千米,职工170人。
                     1994 年,有林地面积 2328.13 公顷,其中用材林 2172.13 公顷。特用林 9.13 公顷,竹林
                 73.67公顷,经济林73.2公顷,林木总蓄积16.6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3.2%。1999年,有林
                 地面积 2412 公顷,其中用材林 886.2 公顷,防护林 1178.47 公顷,特用林 195.2 公顷,竹林

                 79.2公顷,经济林72.93公顷,林木总蓄积16.9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6.8%。2008年,该场
                 总面积 2629.87 公顷,有林地面积 2576.4 公顷,其中生态林 2484.07 公顷,商品林 14.47 公
                 顷,分别占林业用地面积的95.9%和0.6%,林木总蓄积23.4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8.4%,属
                 生态型林场。

                     民办林场        民国 16 年(1927),丽水有厚生公会、保安、新亭、保定、周巷、魏村、高溪、湾
                 竹、缸窑、上汤村、岑口源等 12 个民办林场。民国 22—25 年(1933—1936),有林业合作社 6
                 个,分别设在白岩乡、浣溪乡、武街乡、中岸、吕埠坑、琵琶圩等地,主要种植油桐、慈竹。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后,大办伐木场和林果牧场,至1962年大多停办。20世纪60年代中
                 后期,社队始办林业专业队或开山队,营造、管护小片林木。

                     1972年,学习湖南“基地办林场,林场管基地”经验。至1981年,全县乡村林场139个,固定
                 场员1758人,经营山林8000公顷。1983年,有乡村林场134个,其中乡(镇)办22个,村办112
                 个,经营山地9793.33公顷。1988年,全市有乡村林场111个,其中乡办21个,村办90个,在场
                 人员162人。经营山林6533.33公顷,其中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基地5266.67公顷,占全市用材

                 林基地 51.3%。荒山造林 2000 公顷,保存率 86.5%,改造残次林 4000 公顷,木材产量 5600 立
                 方米。
                     1989年,全市有以经营杉木、油茶为主的乡村林场82个,其中乡办林场19个,村办林场63
                 个,在场人数162人。经营面积4780公顷,其中用材林4280公顷。林木蓄积量12.65万立方
                 米,经济林593.33公顷,毛竹立竹量12.49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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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林场不断萎缩,010年,乡村林场28个,经营面积2420公顷,其中乡(镇)办林场12个,
                 经营面积953.33公顷,村办林场16个,经营面积1466.67公顷。


                                                 第二节          林木种苗



                     民国5年(1916),在县城内旧小校场设苗圃,主要培育桑苗。民国12年(1923),省立第四
                 苗圃由永嘉县迁至丽水水东村,有圃地9.33公顷,培育马尾松、乌桕、白杨等90余种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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