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4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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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林场,各乡镇、街道与相应的林业工作站、行政村分别签订监管责任书,层层落实管护责
                 任;三是配备监管员和护林员。2009年,全区现有公益林监管员66名,护林员194名,全部签

                 订管护合同。
                     2010年5月,颁发《莲都区规范乡村森林管护模式工作意见(试行)》,全区推行乡村森林
                 管护承包模式,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为此,以乡镇(街道)为单
                 位,划分若干森林管护责任区,区别不同情况核定管护承包人数。是年,全区森林管护责任

                 人共计 246 名,为常年在管护责任区务农的当地男性村民,非现任村双委干部,年龄 18—55
                 岁的占79.7%,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5.5%,管护队伍素质明显提高。2010年12月,护
                 林员野外巡查GPS考勤系统投入使用。
                     公益林补偿基金            2004年开始,实行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地方

                 政府,设立森林效益补偿基金,对公益林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补助。
                     2005年,公益林损失性补助偿资金一卡通全面实施,补偿资金直接发给林农;补助标准
                 为2004—2005年每亩8元。2006年,每亩10元,其中损失性补偿费6元,管护费2.5元,公共

                 管护费 1.5 元。2007 年,每亩 12 元,其中损失性补偿费 8 元,管护费 2.5 元,公共管护费 1.5
                 元。2008 年,每亩 15 元,其中损失性补偿费 11 元,管护费 2.5 元,公共管护费 1.5 元。2009
                 年,每亩17元,其中损失性补偿费13元,管护费2.5元,公共管护费1.5元。莲都区属经济欠
                 发达地区,中央和省财政补助与区地方财政,按9∶1比例配套。


                                          若干年莲都区发放公益林补偿基金统计
                   表9-4-3                                                                        单位:万元

                     年份          合计          国有林效益补偿资金                集体和个人效益补偿基金                  管护费
                     合计         4686.7             496.8                     3331.7                858.2

                     2004       372.4              53.0                       217.3                102.1
                     2005       385.0              53.0                       204.3                127.7

                     2006       433.8              66.6                       263.9                103.3
                     2007       541.7              80.3                       352.3                109.1

                     2008       661.2              66.3                       491.6                103.3
                     2009       774.4              88.8                       582.3                103.3

                     2010       1518.2             88.8                      1220.0                209.4

                   说明:自2008年开始,白云森林公园(实验林场)补偿基金,由丽水市林业局直接拨付


                     2004—2010 年,发放森林效益补偿基金 4686.7 万元,其中国有林效益补偿基金 496.8
                 万元,集体和个人效益补偿基金3331.7万元,管护费85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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