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9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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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编 房地产业                                      · 591  ·


                 年,共办理装修申报登记手续3750余份,查处结案1700起。


                                                 第三节          市场监管



                     1998年开始,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市
                 建设局规定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具备的条件。对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丽进行房地产项

                 目开发,实行项目备案登记手续,须在丽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项目开发相应技术、管理人员,
                 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法律、法规,遵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和接收
                 管理。2007年7月,江苏兴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入市区。至2010年,进入市区外地企业
                 有江苏兴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铁建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和丽水中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4 家。2002 年、2003 年,根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部
                 署,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了专项整治。2004年,市区检查了15家开工与竣工的房地产开发

                 项目,为市本级按企业总数的60%;对临街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检查36家。为进一步整顿规
                 范房地产交易秩序,2006年、2007年又对市区4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4家房地产评估企业,
                 23家房地产经济机构(房屋中介)进行了检查。
                     1995年1月起规定,房地产开发商无《商品房预售证》的,不准进行预售及开展广告宣传。
                 未经验收合格以及未测绘的房屋,不得进行销售。8月,全市各开发公司须使用地区计委印

                 制的预、销售合同书,并对售房和购房双方的权利、义务、预售价格、面积差异处理、交付时
                 间、付款方式、售后保修都作了相应规定,商品房预售规范化。全市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
                 商品房,须由市城建部门批准发放售房许可证。2002年1月,再次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
                 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预售商品房,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提交相关确凿资料。
                 2005 年,实施市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2006 年 5 月,市建设局规定,莲都区行政
                 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包括预售和现售)均应进行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房地产开发公

                 司在透明售房网上输入预定信息,同时下载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与购房户签订合同
                 后,将合同原件扫描成PDF格式的文件上传透明售房网,网上相应房源立即显示已售。购买
                 商品住房严格实行实名制,已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的,不得擅自变更。
                 2010年10月,市建设局和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银监会丽水监管分局联合发文规定,商
                 品房预售资金须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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