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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编 经济管理                                      · 663  ·


                 先后发生多次较大的波动。尽管当时采取经济措施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制止物价暴
                 涨,如:禁止黄金、银元、外币的自由流通。对投机者依法制裁,办理工商登记,发放折实工
                 资,发行建设折实公债等行政手段,同时成立贸易公司,积极组织货源,低于市场价格抛售粮

                 食,平抑粮价。但由于解放战争尚未最后结束,国家财力有限,不得不增发部分货币来弥补,
                 又因社会主义经济刚建立,市场管理尚无一套有效的法规,城乡投机资本凭借手中的物资和
                 货币,操纵市场,套购拒售,扰乱市场,哄抬价格,使市场物价仍然上涨。直到1950年3月,政
                 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后,国营商业抛售物资和紧缩通货,努力实现

                 财政收支平衡。这时丽水县的四等标二籼米每百市斤售价为9.17元,当银根缩紧后,商品销
                 售呆滞,出现许多商品供过于求,资金周转困难,私营商业经营受到影响,市场物价开始下
                 降。如大米价格,1951年每百市斤由9.17元下降为8.41元,下降9%。对此,党和政府及时地
                 对工商业进行一次调整,相继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供销关系。对私营企业实行加

                 工、订货、统销、包销。在价格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根据运输条件,按照“产运销者有利”和
                “城乡微利、城乡合理”的价格政策,分别制订了地区差价和批零差价,使私营商业在国营经
                 济的领导下有所发展,并有计划地使物价停止下降且略有回升。1952年,经过“三反”“五反”
                 运动后,市价开始向牌价靠拢,物价渐趋平稳。但此时,出现私商消极经营的情况,市场经济

                 又出现一时呆滞。对此,根据第二次调整商业的精神,采取揽业务,让商品缩小地区差价,扩
                 大批零差价。有8508种商品分别扩大批零差率,并适当地提高了绝大部分商品的起批点,缓
                 和公私关系,调动城乡工商业和小商贩经营的积极性,使城乡物资交流又活跃起来,这时期,
                 在贯彻稳定物价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降低猪肉零售价格,鲜猪肉零售价格每市斤
                 由0.55元调低为0.44元,下降25%,同时对大米、食盐、纱、布等重要生活资料,由国营公司按

                 牌价直接供应,供销社实行社员优待价等。加强市场管理,坚决取缔扰乱市场的一切非法行
                 为,严禁投机倒把。防止抢购囤积商品,对一些商品实行批发证制度,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
                 稳定。
                    “一五”时期的物价(1953—1957) “一五”期间贯彻执行“基本稳定,个别调整”的方针。

                 为了稳定市场物价,对有关国计民生的商品采取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措施。在物价政策
                 上,除继续贯彻稳定物价的方针外,还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比价的“剪刀差”,对不合理的价
                 格进行个别调整。1953年2月5日,丽水县按省规定调整工业品地区差价,调整的商品有百
                 货、针棉织品、橡胶三大类共342种,调整后的价格一般比原来高2.3%—4.5%。为继续贯彻稳
                 定物价的方针,采取“基本不动,个别调整”的原则,1953年l2月,先后对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实

                 行统购统销,由国家统一制定购销价格,并取消季节差价。1954年9月,又对棉花和棉布实行
                 统购统销,由国家统一制定作价办法和购销价格。此后,粮油布及日用工业品价格处于稳定
                 阶段。同年12月14日,调整了搪瓷器皿价格。1954年,在贯彻粮棉油三大类统购统销的同
                 时,加强市场管理,扩大加工订货,加强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领导,国合分工明确,计划

                 市场扩大,自由市场在不断缩小,主要工业品与农产品均为国家所掌握。1955年,物价工作
                 在配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和扩大城乡物资交流方面,采取“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
                 针,为维持广大私营零售商经营的需要,适当地扩大批零差价,主要商品批零差率提高幅度
                 在 1%—2%,提高的商品有 80 多类。还两次调整了次要商品的批零差价,如:小百货、运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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