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1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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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编 政 法 · 839 ·
办(政保内保)、二办(刑侦治安)、三办(预审检察)、四办(政工秘书)和1个看守所,另设“清理
敌伪档案汇编办公室”“清查‘5·16’反革命集团办公室”2个临时机构。1969年5月,设丽水
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组城关办事处、碧湖办事处及各区人民保卫组。1971年1月11日,撤各
公安派出所,11月25日,改城关办事处为城关镇派出所。翌年3月5日,改碧湖办事处为碧湖
镇派出所,设丽水车站派出所。同年11月,设“收容所”,1972年8月撤。
1973年4月1日,县公安局恢复,内设秘书、政保、治安、预审、检察股和看守所。设城关
镇、碧湖镇、丽水车站派出所及区公安特派员。10月11日,设政治教导员职。12月10日,撤
销县公安机关军管组和县人保组。1974 年 7 月,设刑事侦察队。1978 年 7 月,撤销检察股。
12月11日,复设水上派出所。1979年5月1日,设交通队。1980年5月,设内保股。1981年6
月5日,设政治工作办公室,撤区公安特派员,设丽云、雅溪、曳岭、城郊派出所。1982年4月
19日,设林业派出所。12月31日,城关镇派出所改为城中派出所,设丽阳门派出所。1983年
2月19日,设碧湖区派出所。1984年3月,改股为科。7月,设纪律检查组。8月1日,政治办
公室改为政治工作科,政治教导员改为政治委员。1985年3月,设信访科、丽水地区公路总段
派出所、丽水地区实验林场派出所、丽水地区建筑公司派出所、丽水油嘴油泵厂派出所。
1986年4月2日,更名丽水市公安局,月5日,设行政科。1987年5月,设治安警察队。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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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8日,原隶属丽水市交通局的交通监理所划归公安建制,成立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
原市局交通队改为交通警察队下属值勤分队。1988年4月,设白云派出所。1989年6月设户
政科,10月,建立综合档案室。1990年6月,设法制科。1991年2月,撤销纪检组,建立纪律检
查委员会。5月5日,交通警察队改为交通警察大队。1992年3月,市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改为
市公安局林业公安科。1993年4月3日,设经济侦察科。5月4日,刑事侦察队改为刑事侦察
大队。1994年6月2日,设联城、水阁、太平、黄村派出所。6月14日,治安警察队改为巡(特)
警大队。1995年12月,设峰源派出所。9月30日,城郊区派出所更名为东城派出所,碧湖镇
派出所更名为碧湖派出所,丽云区派出所更名为大港头派出所,曳岭区派出所更名为老竹派
出所,雅溪区派出所更名为双溪派出所,撤销碧湖区派出所。1996 年 5 月,设警务督察队。
1997年6月,设“110”报警指挥中心。12月3日,经济侦察科改为经济案件侦察大队。1997年
8月,政工科改为政治处,秘书科改为办公室,行政科改为后勤管理科,信访科改为控告申诉
科,政保科改为政治保卫大队,增治安科改为治安警察大队,内保科改为经济文化保卫大队,
预审科改为预审大队。增设出入境管理科、计算机管理监察科、治安拘留所。1999年5月,太
平派出所与联城派出所合署办公,峰源派出所与大港头派出所合署办公。6月1日,预审大队
改为预审中队。
2000年,黄村派出所与东城派出所合署办公。7月18日,更名为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
局,同时将交通警察大队、巡(特)警大队、“110”报警指挥中心、看守所、经济文化保卫大队、
出入境管理科、警务督察队7个科所队成建制划归丽水市(地)公安局。2001年6月22日,莲
都交警和巡特警合并,成立交巡警莲都大队(市局委托莲都分局管理)。10月,设缉毒大队。
11月29日,城中派出所更名为紫金派出所,丽阳门派出所更名为万象派出所,东城派出所更
名为岩泉派出所。12月31日,莲都区分局对内部机构设置实行改革,共设12个科室队。其
中保留的有办公室(含“110”指挥中心、督导科)、政治处(含考核办)、警务督察队(与纪委、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