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7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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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编 政 法                                      · 845  ·


                 对特业现场监管力度。2004年,全区433家旅馆、宾馆全部纳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
                 立档案台账,推行星级化管理机制,实行明察暗访和异地交叉检查制度,倒查场所行业依法
                 经营和民警监督落实工作情况。对185家违规旅馆治安处罚。2005年,强化对旅馆、网吧、二

                 手手机等场所行业整治,全年共查处违法违规旅馆 68 家,限期整改 21 家,停业整顿 1 家。
                 2006 年,查处违法违规的旅馆业和 4 项经营业 600 余家次,依法取缔 16 家,19 名责任人被行
                 政拘留,对7家四实登记的旅馆予以奖励。2007年,全区共有旅馆595家,其中中高档旅馆55
                 家,小旅馆、小客栈540家。开展为期9个月的以无证经营、“四实登记”、安全措施为重点的

                 专项整顿活动。全区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线索1500余条,抓获CCIC逃犯9名,处罚
                 违法经营旅馆业主300余人,取缔无证经营旅馆20家。2008年,开展小宾馆消防安全集中整
                 治,对大批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小宾馆进行消防安全设施改造,共有416家小宾馆经审批合
                 格,合格率达96.1%。

                     2009年,建莲都区旅馆业管理协会。通过预警测控系统在旅馆抓获各类在逃违法犯罪
                 人员124名。2010年,共查处擅自经营须经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案件60起。通过旅馆业信
                 息系统共抓获各种嫌疑人143名。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1950年11月,丽水城区公安分局首次对危险品使用保管单位登记

                 的有公营15家、私营6家、单位42家。对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1952年5月,制定《关于危
                 险物品及堆栈仓库的管理意见》。1957年,县公安局对各地制造、销售、购买、使用、持有、储
                 存、运输爆炸物品的单位,提出具体、严格的要求。1959年11月9日,城关镇综合一厂通惠门
                 炸药工场发生爆炸,重伤2人,轻伤2人。
                     1961年12月,对城关、云和、岳溪镇使用保管危险物品的工交、林业、地质等19个单位仓

                 库进行全面检查。1962年紧急战备期间,对城内的危险物品进行检查清理。对工交、林业等
                 7个单位在城内库存10850千克炸药、10500只雷管集中到城郊紫金山危险物品仓库,抽调6
                 人日夜看管。
                     1977年,在治安大清查中缴获手榴弹10枚,子弹648发,雷管43只。

                     1981年4月,向各区公所、
                 公社(镇)管委会、单位发出
                《关于加强炸药、雷管、导火索
                 等 爆 炸 物 品 管 理 的 通 知 》。
                 1983 年,实行爆炸物品由乡政

                 府统一领取,专人保管,改变
                 过去公社盖章,谁用谁领的做
                 法。1984年5月,下发《关于加
                 强烟花 、爆竹经营管理的通

                 知》:一 . 凡新建烟花工厂,一
                 律由省主管部门批准、省公安
                 机关许可,企业所在地工商行
                 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爆竹                                   2010年3月,巡警配备自行车上街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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