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6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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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送公安
                 机关处理。1958 年,开展以两个改
                 造为中心的群众安全运动,对全县

                 以规划入社的地、富、反进行审查评
                 议,交群众监督改造。同时,对1058
                 名小偷、懒汉、神汉、巫婆等采取分
                 散与集中改造相结合的办法,县里

                 自办劳动教养队,有些公社建立生
                 产监督队,对一些屡教不改的分子
                 采取集中改造,多数放在生产队交
                 群众监督改造。

                     20 世纪 60 年代,群众性的小偷
                                                           2010年2月,禁毒大队民警在各个社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小摸增多。针对少数公安干警、村干
                 部、治保人员乱斗争、乱罚款、乱搜
                 查、甚至打骂体罚等情况,学习“义乌

                 县稠城公社杨村大队教育改造小偷
                 小摸行为的人的经验”,采取耐心教
                 育,本人检讨、领导记账,一般不公布
                 其偷摸行为的办法,帮助和监督改
                 正,及时纠正乱斗乱罚现象。1964

                 年,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各地重视
                 对有一般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及“两
                 劳”回籍人员的就地帮教工作。同时
                 重视对社会闲散劳动力的安置就业。                         2009年11月,莲都公安分局民警在中山街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丽水城镇就发展街道工艺生产组37个,组织专业队9个,开展服务性行业19家,共安置就业
                 854人。出现偷窃现象减少、封建迷信活动减少、违法犯罪分子减少的“三少”良好局面。
                     “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多。1974年6月至1975年5月,城关5个学校42
                 名青少年学生发生盗窃 301 次,偷了 57 个商店,盗窃商品实物 591 件,城关镇派出所抽调 11
                 人举办违法青少年学习班。

                     1979 年,县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关、碧湖镇进行综合治理。先后对 8 个居委、17 个
                 大队、10 座中小学和 44 个企业单位的 7000 多名青少年进行道德风尚和遵纪守法教育。对
                 139名有违法行为的青少年,采取办走读学习班、个别谈话、走访家长形式进行帮教。
                     1981年,城关镇建立民警、家长、治保干部三结合的帮教小组45个,对196名有违法行为

                 中的76个进行深入细致的帮教工作。内部单位对有违法行为的78人逐个落实帮教措施,建
                 立帮教小组 73 个,占应帮教数的 94.5%。经帮教转好的 18 人,占 23.1%,稳住的 37 人,占
                 43.4%,继续违法的20人占25.6%。1985年,全县建立由1677名公安干警、厂矿、农村基层干
                 部、违法青少年家属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 945 个,对 978 名违法青少年落实帮教措施。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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