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0 - 青田县志(1988-2007)
P. 320

(1988~2007)


                     青田县铸造厂 创建于1958年,主要生产铸钢毛坯件。改制时职工38人,退休职工13人。该厂

                 自1991年起处于半停产状况,连年亏损, 1998年1月停产。截至2000年12月底,企业资产200万元,负
                 债245郾86万元。国有企业改制时,决定将铸造厂解散,并遣散安置职工。在职职工按每年工龄800元
                 计发自谋职业补助费。
                     青田县电器厂          创建于1954年,主要生产开关、插座系列产品。1998年12月改制时职工总数

                 194人,其中在职职工149人,企业资产总额558郾6万元,负债473郾5万元。1999年4月,由县有关部门人
                 员组成改制工作小组对电器厂进行改制。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对企业进行解散重组。对在职职
                 工149人作一次性遣散处理,按每年工龄800元计发遣散费。并按照个人自愿、风险共担、优化组合、
                 合作经营的原则,由遣散人员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青田县印刷厂          创建于民国28年(1939),主要从事各种印刷业务。1999年企业改制时,有职工
                 102人,其中在职职工69人,资产总额仅43万元,负债总额84万元。县印刷厂解散后,印刷厂的土地
                 和建筑资产归政府统一处置,退休职工安置、在职职工遣散,企业债务、留守人员办公等费用由县
                 政府筹集解决。对在职职工作一次性遣散处理,按每年工龄800元计发遣散费。对继续参加社会统

                 筹保险的职工,则在遣散费中一次性扣除20%作为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统筹资金。
                     青田铅锌矿 创建于1970年,系国有小型矿山企业,改制时有职工154名。1999年已负债557郾08
                 万元,同年8月,企业全线停产。因无力偿还负债,根据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铅锌矿实
                 际,经职代会通过,企业进行资产出售,并在政府支持下遣散安置职工。对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干

                 部职工,保留其离退休待遇。一次性遣散安置的职工,按工龄发放遣散费。安置费用通过盘活企业
                 资产筹集,不足部分先由天工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帮助解决。
                     拍卖企业
                     改制时,对于负债较多、扭亏无望的企业,由于自身资产具有较高的开发价值,进行拍卖安置
                 职工,县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企业自身意愿,决定对浙江天工矿业集团青田钼矿 (简称钼矿)及

                 青田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简称矿泉饮料公司)实施整体拍卖出售,改制程序与相关问题处理则与解
                 散企业方案一致。
                     钼矿 位于距县城43千米的黄垟乡境内,创建于1969年,系国有矿山企业,1993年成为浙江天

                 工矿业集团公司核心企业,是当时青田县规模最大的工业企业,具有日处理矿石450吨流水线机械
                 化作业的中型矿山企业。1999年10月改制时, 在册人员521名,其中在岗职工274名,(下岗)在编职
                 工182名,离退休员工65名。经丽水处州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钼矿资产总额2416万元, 负债1845万
                 元。 2000年元月被迫停产后,职代会一致通过申请企业破产、拍卖企业、遣散安置职工的提案。对已
                 办理和符合条件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职工,人均补助医药费6000元、丧葬费4000元,由社保部

                 门发放退休金;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按每年工龄800元一次性计发遣散费;原精简下放6名人
                 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10000元。所有费用及养老保险金在企业破产资产中提取。
                     矿泉饮料公司          创建于1987年,系国有企业,主要生产瓶装矿泉水。企业注册资本金218万元,

                 改制时职工54人。至1998年,因管理不善,工艺流程落后等因素,企业连年亏损,亏损总额286郾5万
                 元,根据《关于同意青田矿泉饮料有限公司整体出售方案的批复》(青政〔1998〕21号)进行解散拍
                 卖。经县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总资产461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237万元),企业总负债为402万
                 元(未包括原扩建形成的债务160万元的本息),经测算,职工安置费需74万元,该两项之和超过企

              ·  292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