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4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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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7)



                 表4原15原4                   青田县2001~2007年企业技改和发展资金
                                                                                               单位:万元

                          年  度             企业技改和发展资金                    年  度             企业技改和发展资金

                           2001                 1141.48                  2005                   2258
                           2002                 2958.45                  2006                   2573
                           2003                  726.71                  2007                   3074

                           2004                  433.86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和政府采购工作

                     1989年3月,遵照县政府颁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通知》,结合税收财务大
                 检查,查出违控金额15郾8万元,没收处理1郾43万元,罚款1郾72万元。1990年5月,根据县政府颁发《关于
                 一九九茵年控购工作意见》,对压缩和控制各单位社会集团购买力,提出四点具体要求和措施,在
                 审批环节压缩开支6郾2万元,在办案过程中查出违控金额3郾5万元。1991年,对专控汽车实行控制审
                 证制度,对专控商品,严格按“生产性购置从宽, 非生产性从严”的原则审批,专控商品审批购置134

                 万元,比上年下降4郾96%。
                     1998年起,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大宗物品购置进行公开招标。1999年1月
                 正式成立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并在县财政局设立政府采购办公室,与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

                 室合署办公,这是丽水地区最早成立全省领先的政府采购机构。1999~2007年,青田县政府采购预
                 算49282郾04万元,累计完成采购金额40458郾94万元, 节约8823郾10万元,平均节约率17郾90%。
                     财政资金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          2003年,县级财政资金开始实行国库集中拨付管理。国库科统一在县人民银
                 行开设国库账户,用于核算预算收支业务;在相关金融机构开设预算外资金专户。同时启动“指标

                 管理”、资金申拨”和“会计核算”的“金财工程”三大核心软件。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2005年,县政府出台《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的规定》,对专项资金申报
                 主体、申报内容和格式、审批程序、绩效管理及资金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

                     2006年出台《青田县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青政办发〔2006〕131号),加强财政专
                 项资金管理。
                     预算外资金管理           1988年首次对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实
                 行财政专户储存, 1988~1990年财政专户储存累计400万元。1991年制定《青田县预算外资金管理
                 实施办法》,为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好基础工作。

                     1992年,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梳理、年检,启用全省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款、社会团体
                 收费、国有土地有偿出让等票据,对旧式票据进行清理。1993年,开展治理乱收费工作,县政府公
                 布取消第一批16个部门的34项不合理收费项目。1995年6月,对全县预算外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共
                 查出违纪金额99万元,截至年底,全县财政专户储存单位由1988年7户扩大到52户,严禁设置 “小

                 金库” 。
                     1996年1月起,开始对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实行20%统筹,由县政府安排使用。1998年推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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