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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志(1991—2010 年)
师。2010 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 1830 人。其中,中小学教师 1711 人,都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中小学专任教师 1554 人,达到合格学历 1538 人;在职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 163 人,中级职称教师 1097 人,
初级职称教师 540 人;另有民办及其他部门办幼儿园非正式教职工 432 人。退休人员 435 人,离休人员 3 人。
教师待遇
1993 年 10 月,实行工资制度改革,教职工工资分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占 70%)和津贴(占
30%)两部分构成,教师同时享受职务等级工资的 10%。之后,每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正常晋升一级职
务工资。1996 年 10 月起,在乡村从教的教师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从次年 1 月起增加一档职务工资。同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职务岗位津贴;2001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地方性补贴;2004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同城待遇。
2006 年 1 月始,教职工工资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职工每年考核合格以上正常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同时取消原农村、山区教师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优秀晋升一档工资的规定。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农村
教师任教津贴。2009 年 1 月 1 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为基本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
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 70%(包括生活补贴、岗位补贴、教工龄补贴、班主任
补贴、农村任教津贴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 30%,是以绩效
考核为基础,实施将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工资制度,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根据各自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发放。1993 年工改后,1995—2005 年离退休教师工资每两
年正常晋升一次,1997—2005 年进行 6 次调整工资标准。2006 年、2009 年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教师提高
生活补贴费。从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教龄满 30 周年的中小学教师退休后按其基本工资的 100% 发给退休费。
为 70、80、90 周岁及以上老教师举行祝寿活动,每年春节慰问离退休教师。1993 年县城学校实施房改制
度。1998 年,实行教师安居工程集资建房 20 套 2391 平方米。2002 年 9 月 1 日起,县委、县政府设立骨
干教师专项津贴。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每人每月 300 元,省优秀教师、市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 150
元,市“教坛新秀”每人每月 100 元,同时每人每年补助教育科研经费 1000 元。2009 年 1 月义务教育阶
段的学校实行绩效工资以后停止发放骨干教师专项津贴,按绩效工资办法执行。为鼓励高层次人才引进,
推进技术管理和创新。从 2007 年 1 月起,对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在生产一线工作期间,给予每人每月
300 元的政府津贴。对副高级职称和硕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在生产一线工作期间,给予每人每月 100 元的政
府津贴。对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在生产一线工作期间,给予每人每月 1000 元的政府津贴。从 2005 年始,
对年满 55 周岁的男教师和年满 50 周岁的女教师实行离岗退养制度。
尊师重教
每年教师节,县委、县政府开展“尊师重教”活动,表彰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1994 年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从法律上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历届的县党代会、人代会和县政协会,都有教师
代表参加。县教育系统的领导和教师代表、委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政议政,参与科学决策,推动教
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的教师、代表、委员还走上县领导岗位。1991—2010 年,3 人被评为省特级教师,
5 人获国家级先进荣誉教师、89 人获省级先进荣誉教师、108 人获市级先进荣誉教师。
教师进修
1985—1994 年,县教师进修学校从代课或民办教师中录取学员 360 人,举办四期中师函授班、一期
民师函授班和一期高师本科自考班;1997 年后,与丽水学院合作,开设小教大专班、学前教育大专班、
教育心理学和英语等专业本科学历函授班,毕业学员 300 多人。1991 年始,每年培训新上岗中小学新教师。
2004 年,小学教师以“新课程与学习主题构建”为主要内容的全员集中培训 18 个教学班、968 人;初中
教师以“初中学科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全员集中培训 18 个教学班、788 人。2005—2008 年,教师素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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