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1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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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篇 民政
笑列车行动”,完成 325 名唇腭裂儿童康复手术。
医疗救助
2005 年,庆元出台《庆元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建立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同年,
县财政按人均 3 元安排医疗救助资金 60 万元;救助五保户、低保对象 6 人,发放医疗救助金 0.42 万元,
资助五保户、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4316 人,补助金额 9.56 万元。2006 年,出台《庆
元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7 月 1 日起实施,出台医疗救助操作办法。批准救助 98 人,发放
救助金 28.39 万元,资助低保对象等困难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6900 人,资助金额 13.8 万元。2007 年,
县政府出台新医疗救助标准,实行零起点救助,提高救助标准 5%,最高救助额由 1.5 万元提高至 3 万元。
批准医疗救助 307 人,救助资金 84.8 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免费参加“农医保”6044 人,资助金额
12.09 万元。2008 年,批准救助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 621 人,发放救助金 172.94 多万元。其中,即时
救助五保人员 9 人、低保对象 127 人;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免费参加“农医保”7854 人,资助金额 19.635 万元。
2009 年,对农村五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即时救助,批准医疗救助 992 人,发放医
疗救助金 219.61 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免费参加“农医保”9895 人,资助金额 24.74 万元。
2010 年,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除五保、低保对象外,其他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人均收入的家庭均列入
救助范围,医疗救助年度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 8 元。批准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 1721 人,发放医疗救助
金 226.65 万元。其中,五保、低保对象 224 人,医疗救助金 67.25 万元,救助五保、低保对象到惠民医
院门诊 622 人次,救助金额 12.04 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免费参加“农医保”11968 人,“城
医保”421 人,资助金额 61.27 万元。2005—2010 年,发放医疗救助金 732.81 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0 世纪 90 年代,人口流动加速,外地流浪乞讨人员随之增多。1991 年,县民政局遣送 24 名外地流浪
乞讨人返家,资助路费 1500 元。1996 年,收容遣送被拐骗妇女 6 名。1997 年,收容遣送被拐骗妇女 8 名。
2002 年,接收和遣送社会流浪乞讨人员 132 人。2003 年 8 月 1 日,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收容遣送改为救助,仍由民政局社会救灾救济科兼管。是年,救助流浪乞讨人
员 26 名,收养救助县内残疾孤儿 2 人。2004 年,接待求助人员 100 余人次,发放返家路费及生活救助金 3
万多元。2005 年,救助外来乞讨人员 85 人次,发放返家路费及生活救助资金 0.6 万元。2006 年,救助各
地流浪人员 55 人,发放返家路费及生活救助金 0.275 万元。2007 年,救助外来人口 68 人,发放返家路费
及生活救助资金 0.544 万元。2008 年,救助外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 211 人,发放返家路费及生活救助
资金 1.37 万元。2009 年,县救助管理站成立,救助外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 235 人,发放救助资金 2.13
万元。2010 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期间,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精神病人救助调查研究。县政府和市第二
医院签订精神病人治疗包干协议,救助外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 151 人,发放救助资金 2.5 万元。
第三节 慈善事业
慈善募捐
县慈善总会在企业和学校中宣传普及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实力,积极参与
慈善活动;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每年一次的“社会慈善捐赠月”活动。2006 年,县慈善总会创始基金
规模为 255.67 万元。2010 年 12 月底,累计募集慈善资金 1456.54 万元。其中,各类专项定向捐赠资金
260.712 万元,基金规模 1000.15 万元。2006—2010 年,向县慈善总会捐款最多的企业是可信竹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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