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7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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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篇 民政









                                      第二章 基层民主自治






                 1991—2010 年,庆元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分别在农村和城镇依法选举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
            推进社区建设。



                                          第一节 村民委员会选举



                 1991—2010 年,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8 次。
                 1991 年 7 月 26 日至 9 月 12 日,屏都乡八一村村民自治示范村试点,由全体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新的
            村委会主任、村民代表以及治保、调解、卫生、民政等组织,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订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为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逐步推开村民自治积累经验。是年,344 个村委会中 171 个参照村委会组
            织法进行换届改选,结束由乡镇任命村委会主任方式。1992 年,建立村民小组 1714 个。1994 年,松源
            镇第五居委会被省民政厅列为省级示范居委会。1996 年,344 个行政村中 137 个村进行换届选举,占总
            数 39.8%,成功率 98.5%。1997 年,32 个村进行换届选举,占总数 9.3%,成功率 97%。1998 年,《中华人
            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通过。1999 年,全面铺开村委会统一换届选举,345 个行政村成功换届 316 个,
            参加投票选举选民 100329 名,参选率 89.9%,制订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确保村委会民主自治、民主决策、

            民主监督、民主管理。2002 年 3—6 月,进行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345 个行政村中 339 个顺利进行换
            届选举,登记选民 94797 人,87213 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参选率 92%,选出村委会成员 1198 人。其中,
            女性 49 人。2005 年 3—6 月,进行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345 个行政村中 341 个顺利进行换届选举(4
            个村暂缓选举),登记选民 112993 人,参加投票选举选民 86734 人,参选率 76.8%,选出村委会成员 1112 人。
            其中,村主任 330 人、副主任 57 人、女性 65 人。2008 年 1—4 月,进行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345 个
            行政村中 328 个顺利进行换届选举(其余 17 个村因整村搬迁延期换届),登记选民 121610 人,参加投票
            选民 87736 人,参选率 72%,选出村委会成员 1184 人。其中,村委会主任 324 人、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
            任 6 人、村委会主任连任 99 人。其中,采用“自荐海选”方式的 308 个,采用有候选人选举的 18 个,
            采用无候选人选举的 2 个村,324 个村实行妇女委员专职专推专选。2010 年 11 月 16 日—12 月 29 日,在
            岭头乡进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28 个应换届村委会全部采用“自荐直选”方式,为第九届村委
            会换届选举积累经验。




                                          第二节 社区居委会建立


                 城市社区

                 1991 年,庆元县城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 5 个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2001 年 5 月,
            庆元县被重新划分为 7 个居委会。2002 年,庆元县将 7 个居委会调整为 5 个社区居委会,即新建、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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