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4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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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志(1991—2010 年)
担保贷款模式,充分发挥基层村两委的作用,降低贷款风险,方便林农,减轻农民负担,更有利于森林
资产的变现;结合信用村、信用户建设适当推开林权直接抵押贷款模式;继续加强担保贷款模式,为大户
抵押贷款服务担保。进一步降低利息标准,加强信贷支农服务,做大做强我县林权抵押贷款总量,最大
限度地支持我县三农发展。
3. 拓展抵押资产范围。在已开展的毛竹林抵押基础上,向成、过熟用材林、经济林等林种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定可以抵押的森林景观资产和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上全方位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并根据
不同林种的生长特点、林权贷款用途设定灵活的贷款期限,尽量与林业生产周期相匹配。
四、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
(一)建立较为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
完善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集林权管理中心、森林资源评估机构、交易场所、林权抵押贷款窗口、林
业法律咨询和林业科技服务窗口等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林业服务中心,为盘活森林资源、规范资源流转
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鼓励有能力的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加入到林权抵押贷款担保的行列中,
为全县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与反担保,在林农与银行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化解银行金融风险。
(二)建立健全保障措施
1. 全面推行林业保险工作。在政策性林业火灾保险的基础上,根据各种灾害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
在全县范围内推开林业保险,建立森林资产保护风险机制。保费由省政府、县政府及林农按一定比例承担,
促进林业再生产,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2. 制定配套管理办法。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按照有利于林业发展、林农致富、农村
进步的要求,尊重群众意愿,遵循市场规律,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出台《庆元
县林权登记管理》《森林资源收储管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管理》等配套管理办法。
3. 出台贷款贴息政策。出台相应的贷款贴息政策,支持金融企业和林权抵押贷款担保机构开展林权
抵押贷款,各涉农部门的资金应向参与林业抵押贷款的金融企业倾斜,积极推行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在保障金融企业和担保机构利益的同时,对低收入农户和小额贷款户的进行贷款贴息,减轻农户利息负担,
降低农户贷款成本,更多地让利于农,扶持发展。
(三)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扩大农村信贷资金投放、引导农村资金融通的基本条件。以推进林权抵押贷
款和森林资源流转工作为契机,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为农村经济建立一个稳定发展的金融平台
和资源流转平台。
1. 健全信用等级评定机制。通过信用户评定捆绑上林权等有效途径以授信额度、利率、抵押率倾斜
作为调节杠杆,对农户的信用度进行科学评定,并在信用户评定的基础上推进信用村(镇)建设,逐步
建立统一的农户信用登记咨询系统,以信用联社为主,乡镇主动配合,全面启动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
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工作考核,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2. 加大对信用对象扶持力度。依据农户信用程度对农户进行贷款授信,推行被授信户在授信额度内
可享受贷款资金优先、利率优惠等政策。对相应“A”级的信用户,给予相应贷款支持;对还贷、续贷做
到守时、守信的信用户,可给予“一次核定,余额控制,周转使用,随用随贷”的小额循环贷款,降低
贷款利率并实行零手续费。
3. 健全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积极培育金融部门、乡镇、村和农户的“四位一体”农村社会信用体系,
为守信者提供一个宽松的金融环境和经济合作环境,对逃废金融债务和单方无理违约的农村经济组织和
个人则加大司法打击力度,加大失信者的经济成本,使其无利可图,杜绝失信现象发生,从而形成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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