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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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为地方之害。”①自此,在历年朝廷例行蠲免的自然灾害中,也多出了一项农田沙淤石积、水
冲沙压、沙石积聚等灾害,如光绪十八年(1892年)蠲缓浙江仁和等70个厅州县、杭州等6个
卫所“被旱被风被潮被虫及沙淤石积各地方新旧地漕杂课有差”②;光绪二十六年,浙江巡抚
恳请清廷将省内历年沙淤石积,是年仍难垦复的田地应征银米租钱全行蠲免等。近代治理水
土流失收效甚微,据卫星遥感观测,直至2005年后总体状况明显好转。浙江暴雨引发的另一
主要灾害为洪涝,分梅汛期洪涝和台汛期洪涝,见第二章专题记述。
第 二 节 雷 暴
浙江属多雷暴省份,1981—2010年雷暴日数年均20天~56天,以浙西南山地为最多区域,
年均雷暴日数50天以上,最多年达80天;次多雷暴区包括浙西北和浙东南的丘陵山地及金衢
盆地等,年均40天~50天,最多年70天;海岛及沿海地带为少雷暴区域,年均30天以下,但夜
间发生雷暴的情况较内陆地区相对频繁。全省夏半年(3—9月)雷暴日数占全年的90%~
95%,冬半年(10月至次年2月)占5%~10%。夏季雷暴多地形性热对流因素,积雨云③在山地
丘陵地带发展旺盛,故雷暴活动随山区海拔高度增加而递增,因此,全省除平原、海岛外,各地
区皆存在由地形特点构成的雷暴活跃区域。以金衢地区论,夏季强雷暴多发区域分布在:新
安江水库周围、龙泉北部至寿昌盆地、衢州溪口至铜盘山、武义县上交通四周山区。尤其是铜
盘山和上交通两处,气流随地形辐合抬升作用强烈,在当地向来有雷暴“老窝”之称。
一、雷暴记录
古代雷暴记录多数为秋冬季节或特定节候的雷鸣闪电现象,包括一些特殊雷击,反映阴
阳学说、天人相应及因果征兆等传统理念。浙江首例雷暴灾异记录见于《晋书》所载:建兴元
年(313年)“十一月戊午,会稽大雨震电”④。该书记载晋代浙江雷暴6次,涉及会稽郡5次。
此后南北朝仅记雷暴2次,而隋唐至北宋期间皆阙闻,南宋以来始恢复记录。
南宋153年间记录浙江雷暴86年137次,其中,76%来源于《宋史》,6%出自《宋会要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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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所涉地域大部分指当时杭州及畿县,内容以秋冬季雷暴和初终雷居多,记述雷灾仅9次。
元代雷暴记录5次,皆为冬季雷电现象。至明清两代,雷暴灾害与异常现象的记录始各有一
定比例,明代记录雷暴灾异85次,内记述雷灾26次;清代记录雷暴灾异180次,记雷灾54
次。民国时期见雷暴灾异7次,记录雷灾4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雷暴作为现代气
象观测常规项目之一,全省各气象台站皆保持连续完整记录,并开展雷暴灾害调查和防御工
作,2008年在各地区(市)安装闪电定位探测仪器,记录雷电强度及频率等。
① 《清实录·文宗实录》卷二十,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第289页。
② 《清实录·德宗实录》卷三一九,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第130页。
③ 积雨云,俗称雷云、雷雨云等。
④ 《晋书》卷二十九《五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