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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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序号 代号 名 称 面积(公顷) 占百分比(%) 人均(平方米)
道路广场用地 381.84 11.48 10.91
道路用地 342.36 10.30 9.78
6 S
广场用地 27.16 0.82 0.78
社会停车场用地 12.32 0.37 0.35
7 U 市政设施用地 71.39 2.15 2.04
8 G 绿地 321.39 9.67 9.18
公共绿地 240.76 7.24 6.88
生产防护绿地 80.63 2.42 2.30
合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 3325.15 100.00 95.00
注:2020 年龙港城市市区总人口 35 人。
健全用地制度,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在城镇建设用地过程中,龙港镇坚持 3 个
原则:一是坚持“农业优先,保护耕地”的原则,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1996 年保护率为
96.2%;二是坚持“保大、控小、卡假”的原则,严格审批,控制总量;三是坚持“耕地总量
动态平衡”的原则,充分发挥龙港海涂资源丰富的优势,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县政府建
立造地专项基地,镇政府从土地出让金和公共设施费中提取 5%用作造地费用),以农
民和集体投入为主体,发动群众围垦海涂,改地造田。 到 1996 年止,全镇造田面积超过
用地面积 20 亩,并在造田基础上,兴建现代农业园区,一期规划 1200 亩。 自 1984 年至
1996 年,城镇建设实际使用耕地 11700 亩,其中耕地 4575 亩,非耕地 2625 亩,其他土
地 4500 亩;而同期开发土地多达 11720 亩,其中改地造田 4520 亩,围垦海涂 5000 亩,
其他土地 2200 亩,确保土地总量动态平衡。 至 1999 年,全镇建设用地达到 12100 亩,
其中耕地 4700 亩,非耕地域 2850 亩,其他土地 4550 亩,而同期开发的土地达到 12200
亩,其中改地造田 5000 亩,围垦海涂 5000 亩,其他 2200 亩,建立面积近 7000 亩的现代
农业示范园区和面积近 1500 亩的粮食自给工程基地。 2003 年 6 月开工的江南海涂围
垦工程总投资 9.08 亿元,竣工龙港镇可增加围垦面积 5 万亩。
土地保护
建镇后,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对原有河道进行疏浚、砌石驳岸,对海塘江堤按高标
准修筑加固,使镇域内农田能旱涝保收、稳产高产。 同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
保护土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